网友 | *** | 浏览量 | 6005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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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此树为什么不能属于我 | ||||||
信件内容 |
咨询:关于农村相邻承包地之间的权属问题
尊敬的市林业局长,我是宣州区寒亭镇管南村上汪组村民,现与村邻汪恭仁家因相邻承包地之间的一棵风景树产生纠纷。想请市长帮忙解读。二轮土地承包,我与村邻汪家责任田相邻。当年分田时村里有村规民约,相邻田埂上的柴草树木都指定受影响一方砍伐管理,另一方无权干涉,当年父母在砍草时有意留下一棵风景树,由于我们小辈常年在外面务工,所以这棵树一直都是父母在照看打理,也时常听父母说起汪家想卖这棵树,有次把买方找来都开挖了被父亲呵斥停止,所以当时我们也没在意心想既然停止了也没必要再去啰嗦免的影响邻里关系,毕竟父母在村里住着。可没曾想前两年父母相继去世,汪家趁我们不在家再次联系买主把树卖了,现在是让我们去讨说法,村委干部和年长的村民都知道按村规民俗这棵树是我家的让他拿钱,他以种种理由搪塞甚至豪言要钱没有看他怎么办的闹剧。没办法村委把这事移交镇司法所,寒亭司法所在我方不知情的时候曾两次实地调查,结果通知我此棵跟我家没有关系。说是不服可以上法院,尊敬的局长,一棵风景树几千元让我们上法院找律师证明我们家的树是我们家的,这哪说理去。钱不是重要的 ,关键是要说理,这样下去不行啊,我总不能不干活天天在家看着家里的房间地头的几棵树吧,,稍有疏忽被别人挖去还得出钱打官司证明自己的东西为什么是自己的。我这里说两点此树归我权属的理由。一当年砍柴伐木管理权归我他无权干涉,假如当年父母把这树当柴草砍去,他现在还有树卖吗。二这棵树一直都是我父母在照看打理其间汪家几次想偷卖都被我父母呵斥停止。假如这棵树跟我家没关系他能停手吗,当时他为什么不找村委来阻止我父母。三逢年过节和其间我们回家,也没有汪家人来找我们小辈来说理,比方说他要卖他家树我父母无理取闹。尊敬的市长,我们农村有农村的习俗,可能有些事跟现实的法律有些冲突,但是法外不还是要讲情讲理吗。此致敬 望局长给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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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18-07-18 21:57 |
回复时间 | 2018-07-20 16: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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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林业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汤世清网友你好,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可以理解为当地政府进行了裁决,依据《森林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建议你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如你还需咨询相关内容,可直接与市林业局联系,联系电话:52275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