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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部门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3732 问题类型 咨询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关于要求办理残疾证的有关事宜
信件内容 咨询: 我母亲已经88岁了,因多年的一次意外,胯部骨头断裂,在宁国市人民医院做的手术,至今还有一块钢板在腿部,导致一条腿长,一条腿短,走路都需要人搀护。因没有经济来源,我也下岗多年,需要寻求社会的帮助,我母亲这个情况,可以办理残疾证吗?办理残疾证后有什么经济待遇?谢谢。
来信时间 2019-02-20 10:38
回复时间 2019-02-25 14:52
回复部门 市残联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可能由于网络或者系统等原因造成上次的回复内容您看不见,非常抱歉。申请办理残疾证的程序如下: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如:您的户籍在宣州区的,可向宣州区残联提出申请)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可在县级残联领表))。申请智力、精神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的,还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关系视力损伤是否可以办理残疾证,需经您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残联评定后确定。根据《宣城市2018年度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宣民福〔2018〕10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是指具有宣城市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400元。
回复时间 2019-03-05 11:33
回复部门 市残联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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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19-02-20 10:38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19-03-05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