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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部门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2211 问题类型 投诉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问政宣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不作为
信件内容 投诉:

尊敬的市信访局领导您好!我是鳌峰街道办事处老宣中宿舍(现在六中)宿舍A1幢的商户。2018年年底以来楼上教师及左右经营文具的商户们发现小区的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影响到我们,实在是无法解决,最后大家决定我来写这封投诉信替居民们反映表达大家的心声,打扰市领导在百忙之中看完这封信解决我们的烦恼,给领导们添麻烦了!

现在在我隔壁有一个叫“千里香馄饨”的小饭店,该饭店2018年年底从国资委租到房子就开始装修建成经营,建成后油烟污染等一系列严重问题无时无刻都影响我们左右商铺和楼内居民的正常生活,每天他家只要一经营炒菜做饭,就有刺鼻的各种调料味,左右商户及楼内老师们苦不堪言,老中在这是时学校是不用允许门口经营小吃及饭店的,现在六中搬过来为什么国资委就租给人开饭店来污染我们,国资委完全有责任要求该商户不许经营饭店,我们现在怀疑该租户是不是国资委哪个领导的亲戚,要不宣中在时这么多年楼下没有经营饭店的,谁都知道在学校门口经营饭店生意好,这商机早就有人发现了,只是宣中校领导管得严不让经营小吃及饭店,刚好六中来了换单位了你们国资委就打擦边球把房子租给自家亲戚开饭店,这种行为及其对大家不负责任,这种小饭店开在校区门口得都是孩子的钱,关键是这些三无产品的各种调料加工出来的饭菜给孩子们吃也是极不负责任的一种行为,(无良商家)食品安全无小事,关系到孩子健康更为重要,因为他们是祖国的未来,祖国的花朵,每位孩子都是家里的宝,作为家长谁愿意看到这种不安全食品误入孩子的身体伤害到自家孩子。现在左右商铺及整栋楼居民反映强烈,已多次城市执法局及12345市长热线投诉反映,却都石沉大海,不了了之,一直未得到解决。

然而依据我们宣城市人民政府2014-5-12颁布的《宣城市市区饮食服务行业油烟污染管理办法》规定 的内容城管未按文件依法办理此案。根据该办法

第三条城管部门是饮食服务行业油烟污染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市区饮食服务项目油烟污染管理的日常巡查和污染纠纷的现场处理。 

第五条新建饮食服务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饮食服务项目经营场所应当独立于居民住宅楼。

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擅自新建饮食服务项目的,由城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恢复原状;已开业的,由城管部门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第十九条本办法所称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项目,是指饮食服务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需要用食用油对食物进行烹饪、加工,以及烧烤等本身能产生油烟的经营活动项目。
   本办法所称新建饮食服务项目,是指本办法实施后,新建的饮食服务项目。(而该小饭店建于2018年年底依照本办法应该取缔执行,并不是城管去了和饭店协商,你是执法部门应依法办案。)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宣城市城市管理局存在监管缺位的问题。遇到事情,一直推诿扯皮,执法范围不明确,向别的部门推卸责任,城管来了只是口头劝告和协商,缺乏有效的治理手段,为什么城管不履行职责,依法办案,为百姓办实事,这算不算玩忽职守、失职本办法明确规定在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纪委能否依法追究职能部门的刑事责任,问责一些执法公职人员不作为懒政行为

此次来信给市领导麻烦了,实属无奈但凡有一点办法也不会领导关注,此小吃店如若不依法取缔还大家美好生活环境,我将继续省长信箱或上级信访部门反映,多有冒犯请原谅!

 

 

六中宿舍A1全体商户及楼内教职员工家属敬上

来信时间 2019-10-23 19:22:06
回复时间 2019-10-25 10:44:34
回复部门 市信访局
回复内容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你好,根据《信访条例》,已将你反映的问题转到宣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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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19-10-23 19:22:06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4-05-14 11:3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