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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部门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5998 问题类型 投诉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关于棋牌室的问题
信件内容 投诉:

请问宣城市人民政府2006年11月15日印发的《宣城市市区棋牌室管理暂行办法》是否现行有效?如有效,该办法中第七条规定“棋牌室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四)居民楼内(包括与居民楼同楼不同层的商业用户)……”。

本人居住的盛世御景小区4幢1、2层为门面房,3层及以上为居民,请问是否符合“棋牌室不得设立的地点”,如符合,请问是哪个部门批准4幢“老张棋牌室”开设的?该棋牌室每天经营到凌晨1点左右,且噪音严重影响了楼上居民的生活。
来信时间 2018-03-09 08:56
回复时间 2018-03-15 16:25
回复部门 市文旅局
回复内容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市民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现有有关法规规定经营性棋牌室不可以设立在居民楼住宅内,我市新的棋牌室管理规章正在研定之中,对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协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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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交节点:2018-03-09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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