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3956 | 问题类型 | 举报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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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徽墨制作技艺传承人王剑武不符申报条件 | ||||||
信件内容 |
举报: 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宣城市公示名单王剑武不符合申报条件 王剑武,安徽绩溪人,20多年前下海广州经商裱画,期间与妻友花分奔。2011年岁文化热潮返乡开办墨厂,在绩溪县过境公路,原绩溪县技术监督局隔壁租了几间房,实际雇人制墨是2012年,头尾相加不过6个年头,于安徽省非遗申报条件“需从事本行业20年以上”严重不符。其二、王剑武本人对制墨传统工艺理解肤浅,并不会真正的制墨工艺、手法,也未曾带过一个制墨徒弟,在市场上也几乎见不到其产品,对本行业贡献值几乎为零,与传承意义大相径庭,完全没有资格申报本项技艺传承人资格。请贵部门专家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别玩忽职守,砸了中国徽墨之乡和中国文房四宝之乡的招牌。 事实证明:1:绩溪县徽墨协会、宣城市文房四宝协会、前妻友花1*********3、民间随处可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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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18-06-14 04:44:21 |
回复时间 | 2018-06-14 09:47: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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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文旅局 | ||||||
回复内容 |
举报的问题,回复如下: 公示时间写的是6月11号到6月15号,今天是6月14号,5个工作日答复,我能理解贵单位非常忙,但自古以来还有个特事特办,望尽快调查 |
回复时间 | 2018-06-15 15:53: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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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文旅局 | ||||||
回复内容 |
举报的问题,回复如下: 传承2018_0614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您提出“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宣城市公示名单王剑武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反映,我局已正式受理并十分重视,将与相关部门联系进一步核实。如经核实,王剑武同志不符合申报条件,我局将不予推荐申报。 本次推荐传承人公示目的,就是向社会和业内征求意见和建议,完善推荐申报手续。如你有更加充分的证明材料,请与市文广新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联系。联系电话:2619313。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