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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部门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4454 问题类型 举报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关于宣城桃花源项目试用期辞职问题
信件内容 举报:您好!中建蓝城桃花源项目因客服在工作中已有三人因板房环境差有害物质超标,发现身上红肿,过敏,喉咙吸入过多粉尘等问题,物业客服在试用期间提出辞职,客服经理不允许辞职,并且提出如果辞职将不给予应得的劳务报酬!请该部门予以处理!并且该项目在签署劳动合同时,要求签署自愿放弃社保,不给予吃饭时间等。不知道这符合不符合规定!还烦请该部门重视这件事情,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来信时间 2019-07-07 23:09
回复时间 2019-07-09 10:44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内容 举报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你好:经电话了解,您在该单位上班20多天,应在试用期内。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试用期内劳动关系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另外,您反映劳动合同中要求职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的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无效条款。如果您辞职,单位不给您应得的劳动报酬,您可以向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举报。(电话:302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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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19-07-07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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