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6382 | 问题类型 | 建议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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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谭梓生烈士故居濒临倒塌亟待抢救性维修的申请 | ||||||
信件内容 |
建议: 故居重建于上世纪80年代,由于年久失修,如今屋顶漏水严重,墙体开裂、横梁裂缝,外墙墙皮风化脱落,内墙漏水处经多年雨雪破坏,梁柱、门窗白蚁啃食、腐蚀严重。因此抢救性维修迫在眉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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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19-09-09 11:25 |
回复时间 | 2019-09-09 11: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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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回复内容 |
建议的问题,回复如下: |
回复时间 | 2019-09-16 09: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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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回复内容 |
建议的问题,回复如下: 收到政民互动转来的消息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联系旌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第一时间安排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了解情况。据村干部介绍,谭梓生故居拆除后,地皮分给了多户村民,谭梓生孙子于上世纪80年代在原来部分地基上重新修建自己居住的房屋。因此不属于烈士纪念设施。 旌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又与文物部门取得联系,该房屋虽属文物普查点,但根据文物保护法第21条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所以该房屋的维修应该由所有人(使用人)来修缮维护。 同时,旌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当事人取得了联系,详细解释了有关政策,取得了她本人的理解,并建议她咨询村、镇及相关部门,可否从危房改造途径加以解决。 2019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