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2887 | 问题类型 | 投诉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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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请问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什么不按照文件规定查询房屋(市长信箱转办至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
信件内容 |
投诉: 依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宣政办〔2017〕22号)第10条规定,对毕业五年以内,在宣城市区新就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市区购买个人唯一新建商品住房的,实施契税全额补贴,请问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什么对这类人买房,对未婚的查房以个人名下,而对已婚的,查房却还要查配偶,文件明确写的是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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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19-09-23 10:18 |
回复时间 | 2019-09-25 15: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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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回复内容 |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陈亚萍,您好: 我局工作人员拨打您留有的电话,但通话提示为空号,现对您所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一、关于契税政策…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故申请人因涉及契税需查询住房信息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均以家庭为单位出具查询结果。 经与市房地产管理局(契税补贴受理部门)了解得知,在实行契税补贴时,将依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宣政办﹝2017﹞22号)文件精神,结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以家庭为单位的查询结果进行补贴。具体情况请咨询:2617689。 感谢您对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注,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请电话咨询:0563-2838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