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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部门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3771 问题类型 举报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举报违法经营人力资源服务的企业
信件内容 举报:
尊敬的宣城市人社局:

我公司曾与2019年9月23日向市人社局反馈宣城境内有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在未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职业人力资源服务,从事收费服务,并提交了证据资料;

贵局在受理后和处理期间并未与我公司取得联系,10月20日我公司拨打宣城市效能投诉电话,10月30日才得知事情已经处理完毕,我公司对此事处理结果提出以下几点问题:

1.办案负责人,未调查事情情况,避重就轻,其并未向市人社局反馈真实情况,并未说明该企业还开设了“郎溪人才网”网站,在网站里面企业收费项目,如下载简历,发布招聘等,无视举报材料里的截图,其仅向市局反馈了其论坛开设招聘求职板块收费事项;


2.认为该企业经营的项目无需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人力资源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互联网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和国家有关网络安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的规定。

根据《人力资源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中写道“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根据权威解读,这里所称“职业中介”应是第二条所指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开展人力资源服务”

1.该企业在“郎溪论坛”论坛开设的板块“招聘求职”,其对企业有收费置顶服务,企业付费之后可以把招聘信息靠前,用户也可以在其板块发布求职信息,其应当按照法律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该企业开设的“郎溪人才网“网站里明确了企业收费套餐,个人用户在该网站发布简历,企业如果想下载用户简历以及发布招聘需要开通会员,并有400元-1500元不等的套餐,其网站属于职业中介网站,其应当按照法律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综合以上几点,我公司认为该公司进行职业中介网站,违反了《人力资源暂行条例》未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请宣城市人社局按照法律规定查办;举报人联系电话:1*********0

来信时间 2019-10-30 17:55
回复时间 2019-11-05 15:25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内容 举报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你好:你单位于9月23日向我局举报郎溪县凌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违法经营一事。根据属地管辖原则,我局已于9月25日转交至郎溪县人社局办理,郎溪县人社局针对该事项及时进行了处理。期间,我局多次与你单位联系,因你单位举报时留存的联系方式有误一直未能联系上。10月16日,你单位向宣城市效能办反映我局工作效率差,10月29日,我们收到转办件后,立即将正确号码转告郎溪县人社局。10月30日,郎溪县人社局与你单位取得了联系,并将处理结果向你单位当面进行了反馈。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如有新的违法事实,可以再次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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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19-10-30 17:55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4-05-11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