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3263 | 问题类型 | 举报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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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市城管局城南大队大队长亵渎法律,懒政不作为(市长信箱转办至市城管执法局) | ||||||
信件内容 |
举报: 回复时间: 2019-11-11 12:00:24
回复内容:
宣城市城管局,城南大队大队长你下次在宣城论坛搞舆情回复时麻烦你严谨点,别问我为什么知道是你,因为你用你手机给我打过电话,你的微信名和你论坛名一样,以后再有这种事严谨点,要不坏了你们单位名声,别在网民面前装好人,搞正义感,你要是有正义你就的秉公执法,真正履行好自己的义务,不是糊弄,有那精力和网民互动你早就把事情解决了,偏要把单位搞臭了把自己名声搞没了,最后被问责了你才觉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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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19-11-11 13:06 |
回复时间 | 2019-11-14 11: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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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城管执法局 | ||||||
回复内容 |
举报的问题,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政民互动上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目前,市城管执法局已向“千里香馄饨”业主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于2019年10月31日向市生态环境局送达《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协助勘验(检验、认定)委托书》,要求提供权威性油烟污染检测数据。目前正处检测阶段。待检测结果出具后,我局将依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监督! |
回复时间 | 2019-11-14 1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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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城管执法局 | ||||||
回复内容 |
举报的问题,回复如下: 《宣城市市区饮食服务行业油烟污染管理办法》这文件是市政府颁发,又不是百姓编造,那你既然颁发了就得依法办案,法律不是儿戏,公安还出了治安管理办法,民众有所违法不也承担相应的处罚吗?所以管理办法也是法,既然立法就得有法必依,人情大于法的年代已经成为过去,要不怎以服众!泱泱大国如果不能有法必依岂不将乱成一团各种犯罪揭竿而起!不管怎么说现在这事就是你城管管理处罚,不合法的就得依法取缔,现在依据都有了你还有什么借口不履行,如果都讲情那国家就不要立法了!六中千里香馄饨油烟污染请问城管现在依据哪条法律条款处理此案件的?你们胆大妄为法制社会,全国都在扫黑除恶你们竟然无视地方立法充当违法餐饮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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