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2698 | 问题类型 | 投诉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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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大学生首套房契税减免(市长信箱转办至宣城市税务局) | ||||||
信件内容 |
投诉: 我是大学生毕业五年内,2018年3月在宛陵湖新城二期购买住宅,本人在宣城市辖内事业单位工作,且本人购买住宅在2018年5月份就已经网上备案,本人去年7月已经缴纳契税,今年7月份知道有对大学生契税减免政策,但去政务大厅退税窗口却说按照《宣城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您的房屋面积144.36平米,超过144平米,不予享受退税政策。本人提出异议:本人是在2018年3月份买的房子,且在5月份已经缴纳契税,而《宣城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是于2018年7月发布施行,请父母官帮我寻求答案,能否享受大学生退税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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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19-11-12 17:23:47 |
回复时间 | 2019-11-25 13:5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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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宣城市税务局 | ||||||
回复内容 |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超出我局的受理职能范围,现税务部门负责契税的征收。契税返还政策及住房补贴政策建议您向宣城市财政局详询。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 2019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