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互动交流 > 市长信箱
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2881 问题类型 举报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河东社区扶贫干部不作为
信件内容 举报:我要实名举报旌阳镇河东社区扶贫干部韦峰和李彪的不作为。在我和我的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的低保和贫困户都清退了。我是一名生活都无法自理的残疾人,只因为我跟我爸生活在一起,就不能享受贫困户待遇,我是2016年脱贫的,我爸在2019年得了脑梗,经过医生的治疗和我妹的照顾,我爸现在出院在家,我爸的身体也越来越不好,常年吃药,他自己都不能管自己,还要照顾我。我恳求市长,可以上门调查,去年12月份我上访过,我要求民政局领导上门排查,至今为止没人来过,我希望市长帮帮我,让我一名残疾人可以享受该享受的政策。我常年吃药,我就怕我生病了怎么办。而且最近我才发现,我有两本户口,我爸在2016年韦峰让他去派出所给我办户口,莫名其妙办了一本,我去过社区问过,为什么要办,没人管没人问,态度非常恶劣,李彪恨不得都要打我家人,韦峰现在是闭口不提,没脱贫的时候,上面来人检查,都让我们回答假的f问题,没去合肥看过病,没享受过180315这个政策,非要说去看过。
来信时间 2020-05-20 21:15:49
回复时间 2020-05-21 08:44:31
回复部门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内容 举报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0-05-21 08:44:31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0-05-26 09:54:11
回复部门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内容 举报的问题,回复如下:
    

接到镇里通知,有社区群众举报民政协理员韦峰、社区扶贫专干李彪不作为一事,社区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现将调查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因叶红春与其父亲叶正南共同生活,叶正南每月退休金3000元左右,家庭拥有河东中路97号2间门面房,均对外出租,叶红春妹妹叶芸为旌德县人社局聘用人员,由财政系统发放工资,收入稳定,以上均违反贫困人口识别标准。2018年10月底,河东社区根据旌扶办〔2018〕79号文件要求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将叶红春以户籍迁出原因进行动态管理,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旌阳镇扶贫办、旌德县扶贫办(2018年为旌德县扶贫办)审核,当时社区帮扶人韦峰也明确告知了叶红春父亲和妹妹,均表示无异议。

二、2019年12月,根据旌民社救〔2017〕120号文件精神,旌阳镇民政所工作人员、社区民政协理员韦峰上门核实叶红春家庭信息,经相关程序后将叶红春退出低保保障范畴,原因有两点:

1、根据旌民社救〔2017〕120号文件第十三大条第一小点:申请家庭名下有非居住类住房的不能纳入低保(家庭拥有河东中路97号2间门面);

2、当时,叶红春在享受低保政策的同时还享受了遗属补助(其母亲姚春英为企业退休职工,已去世),遗属补助按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560元/月)。

叶红春退出低保在社区居务公开栏进行了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旌阳镇民政所、旌德县民政局审核,社区民政协理员韦峰也上门告知了叶红春的父亲和妹妹。

三、叶红春户口簿有两本一事:2016年社区要完善扶贫相关材料需要叶红春户口簿复印件,叶红春父亲叶正南口述找不到了,社区帮扶人韦峰告知叶正南可以去旌阳派出所补办一本,补办之后老户口本又找到了,所以出现叶红春拥有两本户口簿。

四、扶贫专干李彪要打人一事:2019年12月,叶芸夫妻到社区要求社区解释叶红春退出低保一事,社区居委会主任姚根水、治保主任吕辉、民政协理员韦峰、扶贫专干李彪将夫妻二人请至社区二楼会议室耐心地解释了退出的原因,但叶芸夫妻二人表示叶红春是残疾人,就应该享受低保,言语过激,对在场人员解释不予理睬,直接推开欧阳书记办公室的门,要求欧阳书记给予解释答复,当时欧阳书记正在接待宣城市电视台采访人员,告知叶芸夫妇接待之后再与他们沟通,请他们稍等,叶芸夫妇不愿意并扬言将叶红春放在社区,由社区照顾叶红春生活,扶贫专干李彪示意叶芸夫妇到一楼大厅或者二楼会议室喝茶等待,叶芸丈夫将李彪推开,李彪并没有任何过激行为,在场人员适时将叶芸夫妇请出办公室,之后夫妇二人回家。

五、2018年6月开展脱贫攻坚市际交叉互查,上级部门要求社区对建档立卡人员进行政策培训,因叶红春户2016年脱贫,享受“351”“180”政策,社区帮扶人韦峰上门培训其父亲叶正南和妹妹叶芸,如果来检查就举例告知检查人员到县内,宣城市,合肥市治疗的费用封顶线,体现健康扶贫政策。

六、因叶红春已经不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所以不享受“351”“180”医疗保障政策。叶红春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月补助60元,发放至今,如叶红春有大病支出,社区将按政策为其申请办理大病救助等救助政策。

综上所述,在社区党委、居委领导管理下,社区民政协理员韦峰、扶贫专干李彪按章办事,并没有违规操作,违反政策,而是敢顶着压力对不符合标准的贫困户进行了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标准的低保户进行了退出管理,没有做好人,维护了国家扶贫济困资金的安全。恳请上级调查,公正处理。

 

 

                           旌阳镇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0年5月21日

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100分

办理流程公开

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0-05-20 21:15:49
信件审核(工作日时间审核)
  • 审核单位: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0-05-21 08:44:31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0-05-26 11:3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