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2807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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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希望城管能摘去黑头鬼子的帽子! | ||||||
信件内容 | 咨询:1.5月26日上午,泾县论坛公众号有推送记录,在全国重启经济,决战小康的大环境下,由县城管执法局牵头县公安局、路段志愿者、交通整治组参加对城区汇金路进行了市容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商铺老板一片静默,瑟缩在拥挤的门店内,之后几日每天7点多城管准时过来检查,摆在外面的凳子,水池,龙头一律搬拆改! 2.县政府招商引资,将菜市场卖给外商承包,商铺房价暴涨,本地小商贩咬牙租赁,去县政府协商,县政府帮着维护外商合法利益,毕竟是政府招商过来的! 3.泾县城管臭名远扬,都被亲切的称呼为黑头鬼子,执法力度犀利,对付“刺头”办法多多 4.泾县似乎山高黄帝远,全国都在为占道经营尺度热议之时,泾县依然遵照原来条款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就不让摆,总理说话就是放屁,这是城管原话 写这些不是诉求什么,只是希望在中央殚精竭虑想出允许占道经营这招来带动最底层人民的经济时,地方却背道而驰,决策糊涂才是对党形象最大的损害!希望领导了解 | ||||||
来信时间 | 2020-05-30 09:44 |
回复时间 | 2020-06-01 10: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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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泾县政府(办公室)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0-06-01 10:07:21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0-06-02 11: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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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泾县政府(办公室)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安排人员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就我局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项答复如下:2020年5月26日开展的市容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是今年文明创建工作的安排,城区的其他路段也都开展了相应的整治工作。近期,中央相关部门提出在“三不”的情况下,即不影响居民生活、不影响交通、不扰乱市容环境秩序的情况下,可以摆摊设点。我局正在按照上级的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在开展工作。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泾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