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3153 | 问题类型 | 建议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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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一点建议,希望能得到领导的重视。 | ||||||
信件内容 | 建议:长安镇政府站在法律的高度,让我当事人确实无力辩驳,因为他至今也不知道什么是基本农田保护区。村里什么时候划进去的,也没任何人告知过,而土地承包合同里是允许建猪舍兔舍之类的!具体的情况和过程在申诉信里写清楚了,农民是弱势群体,希望能得到政府的帮助和关怀。 | ||||||
来信时间 | 2020-06-23 19:35:05 |
回复时间 | 2020-06-24 11:22: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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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 ||||||
回复内容 |
建议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0-06-24 11:22:54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0-07-01 10:02: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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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 ||||||
回复内容 |
建议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 您好! 来信收悉, 我镇高度重视,并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会同镇国土所、司法所和浩寨村委会再次核实和会商具体情况。现回复如下: 举报信中涉及您户因在农田保护区域内建设兔舍,另向章恒裕非法购买农田0.5亩用于建设兔舍,违反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不仅造成环境污染,也对土地和水资源造成了破坏。经过现场勘查,您户所建养殖兔舍确实在农田保护区域内,违反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将依法拆除违规建筑,望知悉。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