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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部门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1957 问题类型 咨询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工伤带薪休假期间发工资有法律依据吗?
信件内容 咨询:工伤带薪休假期间,宣城这边发工资的标准是什么?是以工伤的前12个月平均工资标准,还是以正常出勤工资,加班费除外? ,还是按签订合同上的底薪发 宣城这边有没有这类的相关法律依据,还有别说联系不上本人,手机号码填在哪里的,一个电话也没打,你们是政府单位,说话要对自己的语言负责。
来信时间 2020-10-14 10:38
回复时间 2020-10-15 08:20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0-10-15 08:20:27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0-10-15 16:45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您的电话号码被平台屏蔽了。经调查,与您取得了联系,通过沟通,给您提出了建议,如果您和企业双方就有关诉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电话:3021913

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100分

办理流程公开

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0-10-14 10:38
信件审核(工作日时间审核)
  • 审核单位:市人社局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0-10-15 08:20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0-10-15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