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2486 | 问题类型 | 投诉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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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请问这样处理交通事故流程对吗 | ||||||
信件内容 | 投诉:尊敬的领导,您好! 2020年6月18日六点左右,我的爱人骑电动车(车是直行,并且是在非机动车道)经过“仁杰医院”门口时,于一辆转弯的轿车相撞。当时,我爱人受伤之后倒地不起,肇事司机打了个电话,大约三十分钟左右,来了二位交警,二位交警来到现场,第一反应不是询问我爱人受伤情况,而是检查车辆受损情况。交警曹员(编号为XJ0240)还向肇事轿车司机问好,称呼对方为“任老师”,自始至终,交警曹员没有询问我爱人受伤情况。后来,整个流程都走完了,临走时,另外一位交警才问了我爱人一句:“你受伤还好吧?” 这起交通事故,二位交警除了一句“你受伤还好吧”,别无他话,未做任何相关记录。交警曹员说,我爱人是超速行驶,判定任宣为主要责任,我爱人为次要责任,还说责任三七开。裁判的过程中,交警也没有征询我爱人的意见,就直接让我爱人签字了。因为这样的判定,直接导致在后续的赔付中,我们与任宣老师出现沟通问题,任老师一直说我们超速,说交警都讲了,是我们的责任,他不肯赔付相关费用。每一次和任老师沟通,他都强调,如果赔付费用高了,他车子以后保险费用就会高,他实在太倒霉了。 至于我爱人的伤,当时颈部、膝盖、手掌、腿部都有淤青和擦伤的痕迹,拍了片子后,医生说是无大碍,但他的身上一直有痛的感觉,时至今日,一只右手还是肿的。统共,我爱人也只休息了十天,本来还想他多休息一段时间,也是因为赔付的问题,他说没有补偿,坚持不肯去医院,带病继续上班了。 我们现在纠结的问题,已经不是赔付的问题。这个问题让人心力交瘁,因为花去的时间和精力去追讨赔偿,已经是得不偿失了。但,我只要一想到,当我的爱人受伤在地,爬不起来时,那位交警却与那位任老师攀交情,我的心还是会痛。现在,我们很怀疑,当时肇事司机打的电话,不是110,而是那位叫曹员的电话?另外,我们想知道,那位叫曹员的警员,他的执法过程对吗?他处理的公平公正吗?希望相关领导能给予一个说法。 | ||||||
来信时间 | 2020-10-29 14:56 |
回复时间 | 2020-10-29 17: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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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区政府 | ||||||
回复内容 |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0-10-29 17:19:38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0-11-05 17: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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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
回复内容 |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好,收到您反映的情况后,交警支队高度重视,交警支队监察室正在调查办理该案件,详情可咨询交警支队监察室,电话:2715503。 |
回复时间 | 2020-11-18 11: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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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
回复内容 |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好,收到您投诉的交警二大队事故处理不公正的问题后,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度重视,立即指令相关部门开展调查。通过调查,您的投诉情况均不属实。 11月18日,交警支队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投诉人进行了解释回复,投诉人对上述调查结果表示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