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32440 | 问题类型 | 投诉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
标题 | 水表后到入户之间公共区域预埋的给水管产生的漏水属于谁的责任 | ||||||
信件内容 | 投诉:我是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澜泊湾的住户,2020年11月19日下午自来水厂工作人员抄水表时惊人发现我户三个月用水量高达2200吨,随即电话联系我去现场勘察,期间我寻找物业、业主委员会、开发商、自来水厂来寻找漏水点,至今未果。我户先检查室内所有水管未发现漏水点,然后在自己家内的水阀及水表上的水阀轮流关闭实验中,猜测漏水点在室外地底预埋处。然又有开发商给本小区在去年底进行过整个小区的管道维修。现在我户已断生活用水(一开水表十五分钟跑一吨水) 我户上访过各个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有督派人员过问我户之事,但是物业与自来水厂阳奉阴违只是来现场长篇大论,不干实事,不找漏水点,不查明原因,相互推诿(自来水厂说水表后的责任不属于自来水厂,物业说水表后属于业主私人财产),最后他们协商的结果还是让我户自行开挖维修,寻找原因自行问责。 我户只是一个普通家庭,无妄之灾,高额的水费和维修费需要我自认倒霉自行买单,我户觉得很是冤屈,现在过表2200吨数据原因都不明确(1、水表问题;2、如水表无问题就是水表后到入户前的公共区域预埋管有漏水点;3、造成漏水点是水管质量问题还是之前施工不当而遗留的后遗症) 无奈之下只能求助政府部门帮忙解决我户的困难。 求助述求:1、明确原因(水表问题还是水管漏水问题)2、维修至正常生活用水 3、责任人承担维修及高额水费 | ||||||
来信时间 | 2020-11-21 09:40 |
回复时间 | 2020-11-23 14:47 | ||||||
---|---|---|---|---|---|---|---|
回复部门 | 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 ||||||
回复内容 |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0-11-23 14:47:08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0-11-27 15:40 | ||||||
---|---|---|---|---|---|---|---|
回复部门 | 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 ||||||
回复内容 |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 您好!您于宣城市人民政府网提交的市长信箱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①承办人员姓名:胡健 ②承办人与服务对象当面沟通的具体时间及方式: 2020年11月23日与服务对象当面沟通。 ③承办人与服务对象沟通的具体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收到您于绩溪县人民政府网提交的信访件当日(11月20日)就联系您与小区物业公司“绩溪县辉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同到现场勘查了解具体情况。11月23日下午我局召集您与自来水厂、开发公司、业委会、物业公司及维修公司到单位共同协商解决入户水管渗漏问题,并一同前往现场勘查水管渗漏原因。要求维修公司立刻进行维修,于当晚已恢复用水。11月26日我局对“绩溪恒久房地产开发公司”送达“关于澜泊湾8号楼2单元401户自来水管漏水的情况说明”,请该公司核实情况后,妥善处置,保障业主生活用水正常。 如果您还有咨询的问题,请您致电:0563-8161233。 ④服务对象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 11月27日电话联系您,您表示满意。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