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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4138 问题类型 咨询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房屋契税
信件内容 咨询:契税缴纳期限为30日,那房屋契税缴纳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是从办理房产证开始计算,还是从开发商提交完材料,和业主说可以办房产证了开始计算。谢谢
来信时间 2021-01-07 15:22:15
回复时间 2021-01-07 17:04:32
回复部门 市税务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1-01-07 17:04:32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1-01-07 17:21:51
回复部门 市税务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描述,现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我省核定契税缴纳期限为30日。这里的税款缴纳期限是在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即产生欠缴信息,纳税人应于30日内完成契税缴纳事宜,逾期则会产生滞纳金。如您还有疑问欢迎拨打0563-2812366,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
             2021年1月7日

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100分

办理流程公开

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1-01-07 15:22:15
信件审核(工作日时间审核)
  • 审核单位:市税务局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1-01-07 17:04:32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1-01-08 11: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