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互动交流 > 市长信箱
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8493 问题类型 举报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关于违法盗卖沙土的举报
信件内容 举报:关于对王富国等人违法行为的举报 尊敬的孔市长 今日致信旨在向您举报郎溪县凌笪乡侯村村上官村民组组长龚有才和村民王富国为一己私利,以清理淤泥名义,在侯村村上官村蔡家塘非法盗采河沙,盗窃国家资源,倒卖村集体财产的恶劣违法行为。我曾数次向乡、村、国土部门举报,并要求提供举报材料,但至今有关部门是不回复,不处理、不接受举报材料。其目的主要是拖延时间,让水库灌水后,无法查证违法现场。违法份子自述,有亲戚在乡里当凌笪,我告也没用,现恳请领导重视我所反映的情况,及时介入调查,严惩违法人员。具体违法情况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4日,龚有才、王富国父子等人就打着“水库清淤工程”名义,非法盗采河沙,盗窃国家资源。他们所谓的清淤工程,其实就是把蔡家塘水库好沙盗卖,把淤泥留给下。为了掩人耳目,王富国父子明知国家有禁止规定,却依然藐视国家法律,顶风作案,他们就1月14日凌晨行动,趁着夜黑偷偷进行”盗采河沙、外运沙土贩卖活动。 二、王富国自述,2021年1月14日凌晨5时左右,凌笪乡王福荣副乡长、乡水利站周建国站长等人主动给他打电话,告知挖沙被人举报,让停止挖沙,填埋沙坑(不知道是否属实,查其通话记录便知),导致部分违法现场破坏。有时特别不能理解,有些官员为了一些蝇头小利或吃喝,甘愿为违法份子做保护伞,严重损害共产党员形象。这些行为无视党纪国法,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严重破坏党群关系,必须严肃处理。 三、2020年12月,在加固蔡家塘水库埂前,王富国将水库埂原有块石盗卖(水库埂长约110米左右,斜坡宽度约15米左右,约165平米的块石,价值几万元)卖给南村一位龚某人。将违法所得占为己有。其自述,因争取为蔡家塘水库埂加固工程资金,给有关人员送礼开销。其说法也得到上官村村民组长龚有才的证实。 以上举报内容都有相关证明材料,望领导和有关部门重视,公平公正调查处理此事。 此致! 举报人:王成 1*********3 2021年2月1日
来信时间 2021-02-01 12:58
回复时间 2021-02-01 15:22
回复部门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内容 举报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1-02-01 15:22:10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1-02-08 11:14
回复部门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内容 举报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1年1月13日下午五点,我乡国土所接到侯村村民电话反应侯村有人在侯村蔡家塘中清淤挖沙。

1月14日早上8:30国土所负责人立即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联系村干部和乡水利站共同研究对策商讨处理办法,并派工作人员前往实地调查取证。现场发现塘边处有挖机一台,已停止作业,塘内有清淤痕迹,但工作量不大,堆放淤土含沙量也极其细微。国土所工作人员联系当事人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不准在塘内清淤,并恢复清淤处原貌。当事人表示配合。后经进一步调查和现场勘查。当事人已完全停止清淤,所负责人电话通知当事人到所接受处理,责令当事人堆放泥土作下一步处理,不准销售。当事人表示停止作业,完全配合调查。

有关情况已上报郎溪县砂改办,对于其举报的情况,凌笪乡纪委已介入调查。


凌笪乡人民政府           

2021年2月8日           

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20分

办理流程公开

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1-02-01 12:58
信件审核(工作日时间审核)
  • 审核单位: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1-02-01 15:25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1-02-08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