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7182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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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特殊病种药品格列宁保险问题 | ||||||
信件内容 | 咨询:查出确认胃恶性间质瘤,医生开处方药品格列宁,得知该药已经纳入医保了,询问如何办理保险手续。 是在杭州医院检查确诊的,也是那边的主治医生开的处方。确诊后在杭州买了两盒药,这两盒药能不能报销? 还有特殊病种医保卡如何办理,在溪口镇问询说是需要一个半月才能知道能不能办的结果,但是这个病现在就已经在吃药了。很着急,希望能尽快回复,谢谢! | ||||||
来信时间 | 2021-05-06 11:57 |
回复时间 | 2021-05-06 15: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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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医疗保障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1-05-06 15:05:41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1-05-07 17: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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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医疗保障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来信人您好,由于您所提药品“格列宁”名称不明确 ,因医保报销药品目录为化学名称。您可拨打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咨询电话2829817或2829055。
慢性病证办理流程:参保患者异地就诊后,向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申办材料(慢性病申请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小结、一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由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材料报送至牵头医共体医院认定。如符合慢性病办证标准,患者自申请之日起享受慢性病相关待遇保障。
慢性病门诊报销需提供慢性病证、患者身份证和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医疗机构正规发票。对符合慢性病报销目录的费用按相应政策进行报销。答复人:周芳 联系电话:0563-2829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