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5738 | 问题类型 | 投诉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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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宣城交警在线公众号对交通违法举报敷衍了事 | ||||||
信件内容 | 投诉:本人于2021年6月22日8时举报某小型汽车在薰化路与柏枧山路交叉口北向南方向违规实线变道,差点引起交通事故,举报编号:3*****************3。违法照片车牌清晰,车身完整,违法行为明显,但是宣城交警在线公众号于2021年7月7日以举报证据不足予以驳回,审核不通过。 本人已多次在平台举报违法行为,但是都是审核未通过。我想问审核不通过的原因是什么,所谓举报证据不足是怎么不足?明明违法事实清晰,车牌号清晰,哪里不足? 我不清楚这个平台存在的意义是什么。为群众办实事,难道就是敷衍了事? | ||||||
来信时间 | 2021-07-08 14:35 |
回复时间 | 2021-07-08 14: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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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
回复内容 |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1-07-08 14:42:56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1-07-12 15: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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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
回复内容 |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好,您通过微信随手拍功能对2021年6月22日8时某小型车辆强行加塞(违法代码1043)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微信随手拍审核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发现该条举报不符合1043:强行加塞采集证据规范,一:举报人在提交强行加塞举报时,举报地点标注为:“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寒亭镇军天湖招待所”,位置描述为:“薰化路与柏枧山路交叉口 由北向南方向”,举报地点与位置描述不符;二:举报人举报拍摄的违法图片上叠加时间为6月22日上午7点14分,举报时间为6月22日上午8点16分,举报人未修改准确违法时间,导致图片防伪码上显示的违法时间为6月22日8点16分,同时违法照片上叠加的时间为6月22日上午7点14分,两个时间不一致;故未予审核通过。微信随手拍违法举报功能举报人可以手动修改填写所举报违法车辆的违法时间和地点,请您在以后的举报中提供准确的时间和地点信息。微信随手拍审核功能审核不通过时审核人员无法手动填写原因,只有自动生成的三条原因可供选择一:举报证据不足;二:违法照片不清晰;三:举报内容已被交管部门发现或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