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4757 | 问题类型 | 建议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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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建议出台宣城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 ||||||
信件内容 | 建议:市人社局领导: 我省安庆、六安、铜陵等多市均以出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以调动广大专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此,建议我市尽快出台‘宣城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 | ||||||
来信时间 | 2021-07-09 09:05:49 |
回复时间 | 2021-07-09 15:34: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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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
回复内容 |
建议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1-07-09 15:34:20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1-07-12 17:02: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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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
回复内容 |
建议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好!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宣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宣办发〔2010〕1号)规定:“市、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具有正高岗位的,原则上最高可设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根据单位申报的编制、岗位设置情况,我市已按照国家规定结构比例,为相关单位设置了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并聘任了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谢谢您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关注和建议!未尽之处欢迎拨打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563-3026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