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2020-11-03 15:23:24
你好!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原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2021年度缴费工作已全面启动,根据《转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给予25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费30元。其他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由各区县根据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情况自行制定,资助比例原则上不高于低保对象和贫困人口的资助比例。因此,关于农村双女户免交一人城乡居民医保费和年满八十周岁的老人免交城乡居民医保费的相关政策需要咨询户籍所在地医保部门(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