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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皖事通上电子身份证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2-02-15 17:22 来源:市公安局 浏览:2431 次

标 题:

关于皖事通上电子身份证的问题

内 容:

来信人:邓** 来信时间:2021-12-24 15:43:20

1.请问皖事通上的电子身份证是否和实体身份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电子身份证是否可以视为身份证原件?
3.寄快递等行为是否可以使用电子身份证?
4.如果电子身份证和实体身份证具体同等法律效力的话,那其它单位发布的“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微信图片、电子照片、电子复印件等均不允许)”文件也不允许电子身份证使用是否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

回复单位: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2021-12-27 17:18:11



您好,“皖事通”是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的移动端,根据《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6号)第十条相关规定,“皖事通”上的电子居民身份证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与实体居民身份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证照和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可以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



回复单位: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2021-12-24 16:13:49

2021-12-24 16:13:49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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