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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宣城市小区想要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满足什么要求?感谢回答
网友您好:
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总面积50%或首批物业交付满三年的,应当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委会,具体工作由所属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宣州区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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