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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养儿童的咨询

发布时间:2025-05-07 09:26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149 次

标 题:

关于收养儿童的咨询

内 容:

问:收养小孩的话需要哪些手续?想知道收养证如何办理?

答: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情况属实的,由所在县级民政部门将儿童信息挂录安徽省收养能力评估系统进行公开收养。

如您有收养意愿,需要进行如下流程:

1.受理:您可登录安徽省收养能力评估系统(此系统可通过安徽省民政厅官网进入)选择此儿童并提交申请,备齐材料后(相关材料附后),到儿童户口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2.审核:由评估小组对拟收养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评估打分。

3.办结:对于申请收养子女收养人,县级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给评估得分最高的收养人颁发收养登记证。

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为其寻找到最合适的家庭。

所需材料如下:

1.收养人书面申请书(收养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

2.收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复印件(一份);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原件一份;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收养人身体健康证明原件一份。

如还有政策咨询,请致电:0563-3028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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