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互动交流 > 答问知识库

咨询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问题

发布时间:2023-12-04 11:50 来源:市人社局 浏览:1185 次

标 题:

咨询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问题

内 容:

来信人:续**

你好 请问以下文件中,“根据,在我市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对象为我区企业 2022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招用的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并与企业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人社所提出申请并审核;所在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根据审核结果,将资金拨付至个人。所需经费由受益财政承担。”
这里面的符合条件的企业是指符合那些条件。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

网友您好:1.实习实训补贴由园区和各县市区负责公示和发放。2.“宣十条”人才薪酬补贴本科生600元/月可以与3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同时享受;3.人才薪酬补贴600元/月,由各地受益财政兑现,宣城经开区受理按季度申报审核;4.在我市企业就业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全日制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按每人 3000 元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所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且在市本级购买社会保险(五险)6 个月以上即可申报。说明:宣十条的企业目录由各地受益财政自行制定。如有疑问可咨询:薪酬补贴:0563-2620325;一次性就业补贴:0563-2626821、3029916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