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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契税返还比例问题

发布时间:2024-05-24 15:24 来源:市住建局 浏览:1153 次

标 题:

咨询契税返还比例问题

内 容:

来信人:邢**来信时间:2024-05-06 16:07:16

本人于21年4月在宣城市区购入本人首套商品房,该房于23年12月底拿房,想问下契税能返还比例是多少?

回复单位:市住建局回复时间:2024-05-08 08:38:48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您所描述的购房时间,相应购房补贴政策为《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定市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宣政办〔2020〕2号)。文件规定:对我市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和毕业五年以内、在宣城市区新就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个人为单位),按照《宣城市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区位等级划分表》,首次在市区二类地区(不含一类地区)购买唯一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由契税受益财政按其所交契税50%的比例给予财政补贴;首次在市区三类及以外地区(不含一类地区、二类地区)购买唯一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由契税受益财政按其所交契税80%的比例给予财政补贴。详情请咨询财政补贴窗口,咨询电话:2617689(市区范围),2616372(市经济开发区范围)。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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