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依据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十五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分两种不同缴费情况。一是您若是《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1日)实施后参保并缴费的,到了退休年龄不满足缴费年限要求,请继续缴纳,缴费至满15年后申请办理退休手续并从次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二您是若是在《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1日)实施前就参保缴费了,实施后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没满15年,也是继续逐年缴,但缴了5年还未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后申请办理退休手续并从次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具体可向宣州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咨询办理。联系电话:0563-2710551。
市人社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