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宣城市旌德县三溪镇建强村的一个村民,
今年6月5号,妈妈发生交通事故,当时去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出院三个月以后,也就是今年10月,去芜湖当地进行了伤残鉴定,鉴定结果是9级。现正进行交通赔偿处理,但是保险公司不认同伤残鉴定结果,说宣城地区只能是10级。
我想咨询,伤残鉴定结果会根据地区的不同而产生结果不同吗?还是应该全部都是统一标准?
现主要是右腿膝盖下面的关节全部粉碎性骨折,当时医生说是最严重的骨折,其他地方也有伤害,专业术语我也不会描述。我看评级的标准9级是一肢丧失功能25%以上,10级是丧失功能10%以上,那这个程度要怎么确定呢?
如果说保险公司实在不认,我们有什么别的办法可以解决吗?
因已到处理阶段,被告知不认鉴定结果,时间上很着急,还望看到能立马回复.
在线等,辛苦了~~~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