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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全市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2日

发布会嘉宾:宣城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解兵

发布会地点:新闻发布厅(敬亭阁二楼)

主办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公开办

发布简介: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当前,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一改两为”决策部署落地,千方百计谋发展...

来源: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公开办

机关职能: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管理秘书事务,处理和编发检察信息;负责文件文稿起草、审核;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有关工作部署、领导批办事项督查工作。

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协同机构编制部门进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统计等日常管理事项;负责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工资管理等工作;负责基层院建设工作;负责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警衔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和检察文化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表彰奖励工作。

负责重大刑事犯罪和普通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公诉、抗诉以及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负责相关申诉案件办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负责职务经济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公诉、抗诉以及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负责相关申诉案件的办理;审查办理重大贪污贿赂犯罪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牵头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其他综合性工作。

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负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负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负责办理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案件;负责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以及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相关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负责办理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案件;负责对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以及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负责相关行政申诉案件的办理。

负责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办理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对同级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负责办理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处理来信来访,受理控告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件;负责国家法救助工作。

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的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负责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负责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管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负责全市检察机关技术工作的管理、指导和司法鉴定机构、人员的管理,负责与案件有关的检验鉴定、技术性证据审查、参与勘查取证等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联络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勤务管理和使用,管理司法警察警用装备器材。负责调查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负责办理检察工作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事项;负责检察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承办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全市检察机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管理与指导;负责检察机关信息化系统的设施建设、设备选用;负责检察机关通信、计算机网络、智能会议、信息安全、信息化应用、信息数据的管理、维护和保障工作。

负责对本市检察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检察工作规定情况进行督察,承担内部执法监督和组织检务督察职能;负责与派驻市院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协调;承案担市院党组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编制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负责机关车辆使用管理等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

当前,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一改两为”决策部署落地,千方百计谋发展、促发展、护发展;各地各部门也在积极贯彻工作要求,开展了大量具体工作。近年来,宣城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严格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的要求,以企业“最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细化政策措施,创新完善工作机制,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当前,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一改两为”决策部署落地,千方百计谋发展、促发展、护发展;各地各部门也在积极贯彻工作要求,开展了大量具体工作。近年来,宣城市检察机关在创优一流营商环境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天,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到宣城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解兵先生,为大家介绍全市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解副检察长介绍情况。

解兵: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

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严格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的要求,以企业“最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细化政策措施,创新完善工作机制,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检察院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院务会,研究部署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2020年以来,市检察院检察长多次走访、接访企业家,主动对接司法需求,征求意见建议。市检察院在市工商联设立服务民营经济工作站,旨在搭建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直通车”平台,做好民营企业涉法涉诉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一站式”检察服务。市检察院、市工商联联合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服务民营经济工作站职能作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围绕进一步发挥工作站职能作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了7项具体措施,为宣城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市检察机关实行涉民企案件“一把手”负责制,院领导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亲自督办、承办,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着力提升涉民企案件办理质效。市检察院出台《宣城市检察机关服务“一地六县”合作区建设的意见》,推动更好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护航“一地六县”合作区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立足检察职能、依法平等保护,着力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一是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危害民营经济的各类犯罪。依法审查妨害企业经营管理秩序的犯罪案件,有效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欺行霸市等危害民营企业经营发展和企业家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2020年以来,共批捕89人,起诉186人。依法打击强迫交易、串通招投标、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犯罪,共批捕31人,起诉153人。

二是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转变办案理念,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主动适应民营经济发展司法需求,对经营中涉嫌犯罪的民企负责人和科研骨干慎捕慎诉,能够依法采取较为宽缓措施的,尽量不采用羁押、查封财产等强制性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如宣州区院在办理吴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案中,考虑到对吴某采取非羁押措施无社会危险性,且能够充分发挥其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在主动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后,依法对其作出不批捕决定。

三是深化涉企案件监督举措,提升监督质效。在办案中充分考虑企业发展特点,突出监督重点,着力纠正涉民营企业该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乱立案,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等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地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2020年以来,对非公经济人员涉罪案件不批捕30人,不起诉115人,两项指标均高于普通刑事犯罪。

四是持续加大涉民企虚假诉讼监督力度。对涉民企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及时审查、及时处理、及时答复,有效利用抗诉、检察建议等多元化监督方式,实现精准监督。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共办理涉民企虚假诉讼监督案件75件,其中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1件,采纳19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抗诉41件;办理审判违法监督案件8件,提出检察建议8件,全部采纳;办理执行监督案件5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全部采纳。

三、细化工作举措,增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检察自觉

一是务实开展专项检察。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推进涉民营经济虚假诉讼专项治理。2021年来,联合公安机关接连开展涉民企“挂案”和涉经济犯罪刑事案件“挂案”专项清理。对长期久拖不决、侦而未结的涉民营企业、涉经济犯罪“挂案”开展专项清理,共梳理“挂案”35件,目前已经清理29件。注重在办案中培树典型案例,指导办案。郎溪县院办理的某机械有限公司、辛某某、葛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入选安徽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

二是实行知识产权案件市域范围内集中管辖。市检察院突破区域、层级、部门限制,实行“负责人+核心成员+N”的模式组建知识产权专业化办案团队,助力推动案件优质高效办理。2020年来,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6件8人,起诉12件34人。市检察院办理的聂某某等四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假冒注册商标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典型案例。市检察院办理的朱某某等人侵犯商业秘密案为我市首例,该案的成功办理多次被最高检、检察日报、安徽省检察院深层次宣传报道。

三是探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工作。根据最高检、省检察院部署,宣城市检察机关积极行动,稳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均成立了企业合规问题研究指导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初,市检察院吴剑华检察长专程到涉案企业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对企业合规工作进行指导,提出建设性意见。2022年6月,与市工商联共同牵头制定《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组建宣城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3件。

四是着力打造优质检察产品。利用控告申诉窗口、12309检察服务平台、96309服务民企热线等,建立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开通涉民企法治诉求直通车,健全服务保障机制和办案快速反应机制。严格落实《沪苏浙皖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办法(试行)》,妥善解决涉民企社区矫正人员请假难问题,保障民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当前形势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仅是经济问题、法治问题,更是民生问题、政治问题。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任在肩、责无旁贷。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依法审慎稳妥办理民企及其经营者涉罪案件,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做实做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各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继续加大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力度,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主持人:下面,请记者提问。

宣城日报记者:请问发言人,除了刚才发布的全市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内容外,还有哪些更加直接、创新的举措?

发言人: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和《安徽省检察机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在市工商联等单位大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市院+七个基层院)共选派八名经验丰富的检察干警到宣酒集团等企业开展“检察官进企业百日体悟实践”活动。期间,检察官主要是学习企业生产经营和了解企业法治需求,从而提升服务精准度,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主持人: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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