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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宣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1日

发布会嘉宾:市政府办副主任周瑞明

发布会地点:新闻发布厅(敬亭阁二楼)

主办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公开办

发布简介:    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科科长甘德林: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

来源: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公开办

主要职责:

1.负责市政府会议和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市政府负责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上传下达,及时报告重要情况,督促落实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市政府负责同志指示。

3.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4.负责全市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5.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他单位对市政府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6.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工作。

7.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其他单位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审批。

8.负责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9.办理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它事项。

介绍宣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科科长甘德林: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宣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下面,请市政府办副主任周瑞明介绍相关情况。

    周瑞明:尊敬的媒体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为更好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今年春节前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机制优化为企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打造企业舒心便利的生产经营发展环境。下面,根据新闻发布安排,我向各位简要介绍宣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解读新颁布的《关于建立“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机制优化为企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周瑞明:一、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成效

  (一)聚焦制度创新,着力推进品牌提升。2023年初,我市建立“政商恳谈会”和“123”企业诉求督办机制。每月首个周六召开会议,提前一周在媒体发布公告,企业自主报名参加,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接待恳谈,形成“企业点单、政府接单、督查跟单、办结销单”工作闭环。2023年度,我市共举办12期恳谈会,共有178家企业反映251个问题,截至目前已办结249个,办结率达99.2%。创新工作机制,先后设立“宣城企业家日”、“宣城人才日”,聘任民营经济发展顾问、营商环境体验官,建立营商环境季度通报、为企办实事清单等工作机制,切实增强企业家的安全感归属感成就感,在全社会持续营造尊重、关爱、支持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良好氛围。

  (二)聚焦一流标杆,着力推进系统提升。对标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最新要求,省外学习沪苏浙、省内对标合芜滁,系统梳理各项指标存在的差距,及时校正提升,逐步缩小差距。2023年,我市相继推出多项创新举措,全力推动营商环境系统优化。如:“换位体验走流程”机制在二季度点评会上得到肯定;“引人才送住房”、工业项目用地“周转池”、“绿税贷”助推企业点绿成金、“四变四融”推进资本与产业双向奔赴等做法在省委、省政府有关专报登载;“医保顾问团队”护航企业高效发展、“放心晚八点”校内托管让园区工人生产与带娃两不误等做法被省主题教育办推荐为“四下基层”典型做法。宣城正成为优质企业近悦远来、重大项目纷至沓来、高端要素集聚而来的经济“热土”,高质量发展底色更浓、成色十足、亮色更显!

    周瑞明:(三)聚焦为企服务,着力推进环境提升。健全企业诉求“一口收办”机制,线上依托省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12345营商环境监督分线等渠道收办问题,线下在各级政务大厅开设为企服务专窗,为企业提供24小时“不打烊”服务。2023年,我市通过省为企服务平台办结诉求5027件,“企业诉求办理”工作成效居全省第1;总结形成14个“一类问题”典型做法,推动解决一批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其中工业项目用地“周转池”做法被安徽政务交流专报采用。

  (四)聚焦惠企政策,着力推进服务提升。出台《关于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举措》《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政策文件,督促各地各部门配套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以真金白银助力企业发展。2023年,全市办理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43.63亿元。全面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完成皖企通平台、预算一体化平台、涉企系统与“宣企快办”平台“四网”联通,实现财政涉企资金“一张网”管理、惠企政策一网通办。2023年,全市平台共上线各类惠企政策705项,“免申即享”政策628项,已兑付奖补资金3.9亿元,惠及企业1440家。

     周瑞明:二、《关于建立“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机制优化为企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党的二十大报告更是提出了“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的明确要求。我省连续三年在“新春第一会”上聚焦营商环境、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营造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更大力度激发经营主体创新创业创造热情,加快营造人人都重视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时时处处都讲营商环境的良好生态。

  (二)主要目标。以创建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服务企业为宗旨,聚焦企业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坚持“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增强服务企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全力以赴为企业发展做好服务保障。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回应企业关心关切,努力做到企业有诉求、政府必回应,有事随时办、无事不打扰,当好企业发展的“及时雨”“店小二”“合伙人”。

    周瑞明:(三)主要内容。《若干措施》明确了我市建立“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机制的10项措施。主要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坚持“无事不扰”,营造企业发展良好氛围。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总则中要求“不得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市场主体负担”,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协商联动等工作也做出了部署。据此,我市从减负角度提出5项措施:一是规范入企时间。明确每月1日至20日各有关部门原则上不得开展一般性的检查、调研活动,确需开展的按要求进行备案。二是减少入企频次,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一般性检查执法原则上在每月下旬组织开展。三是减轻企业负担,最大限度精简需企业报送的材料、填报表格或调查问卷等,行政执法机关到企业检查不得随意约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接待陪同。四是降低负面影响,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落实民营企业首次轻微违法容错机制。五是减轻企业成本。加快实现税费政策“直达快享”,加强政策供给,帮助企业在用工、物流、融资、水电气等方面持续降本增效。

周瑞明:第二部分:坚持“有求必应”,做到企业诉求接诉即办。根据《安徽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优化营商环境企业诉求闭环办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宣城市政商恳谈会反映诉求办理“全程跟踪闭环管理”工作机制》相关工作安排,从服务角度提出5项措施:一是受理环节提效。线上依托安徽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线下依托政商恳谈会等渠道常态化收办企业反映的各类诉求,实现线上线下“一口”受理。二是办理流程提速。各类企业诉求原则上均按照“123”企业诉求督办反馈机制进行办理,市营商环境办跟踪督办。三是难题办理提级。强化跨部门、跨层级事项集中会商和协同办理,形成诉求办理合力。四是办理质量提升。定期梳理企业反映集中的事项,加强研究分析,力争实现“回应一个诉求,解决一类问题,提升一个领域”。五是诉求回访提质。市营商环境办定期对企业诉求办理情况进行回访,了解办理实效,将企业评价意见作为办理质量的重要参考。

  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在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考核激励、强化宣传引导等方面明确了支持措施,确保各项举措可落地、可操作。

    周瑞明:媒体朋友们,习近平总书记说,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创建宣城市一流营商环境离不开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关心和关注,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鼎力支持宣城市的营商环境工作,宣传贯彻好《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机制优化为企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为宣城市营商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科科长甘德林: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

    安徽日报记者:陈局长您好,民营经济的主体在民营企业,请问市经信局在培优做强民营企业方面,采取了哪些做法,取得了什么成效?

陈艾红:专精特新企业是增强民营经济韧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的关键主体,也是激发创新活力、完善产业生态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经信局精准发力、蓄能乘势,不断壮大我市中小企业优质群体,加快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6月,我市印发了《宣城市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从梯度培育、数字化转型、优化营商环境等八个方面支持企业发展。

2023年以来,全市新增10户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增数居全省第3位;总数达33个,居全省第6位。新增159户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新增数居全省第4位;总数达381户,居全省第5位。新增8户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新增数居全省第3位;总数达31户,居全省第5位。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成长路径,健全完善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库,力争入选更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

陈艾红:专精特新企业是增强民营经济韧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的关键主体,也是激发创新活力、完善产业生态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经信局精准发力、蓄能乘势,不断壮大我市中小企业优质群体,加快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6月,我市印发了《宣城市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从梯度培育、数字化转型、优化营商环境等八个方面支持企业发展。

2023年以来,全市新增10户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增数居全省第3位;总数达33个,居全省第6位。新增159户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新增数居全省第4位;总数达381户,居全省第5位。新增8户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新增数居全省第3位;总数达31户,居全省第5位。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成长路径,健全完善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库,力争入选更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

    康小红:近年来,宣城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围绕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加快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取得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效。2023年度我市市场监管指标位稳居全省先列。主要做法有:一是在监管范围上做加法,做到“应联尽联、应检尽检”。按照“应联尽联”原则,对普遍性抽查和专业性抽查任务进行整合。制定“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涵盖29个部门89个行业联合检查事项,2023年度宣城市共建立双随机计划1044项,其中,跨部门双随机任务981项,联合抽查率达到93.97%。 二是在抽查频次上做减法,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严格落实《宣城市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检查备案管理办法》,减少和规范涉企检查频次。在监管覆盖面不变的同时,将抽查比例降至3%,抽查任务计划比上年同比减少20%以上。31家成员单位按照检查主体层级、检查方式基本一致等原则,共同制定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采取“市抽县查”为主、县区自行抽查为补充的模式,实现“左右协同、上下联动、步调一致”,重复检查率降低至1.09%。 三是在联合惩戒上做乘法,做到“守信无事不扰、失信处处受限”。各部门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监管平台录入抽查检查结果,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动公示到相应经营主体名下,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编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操作指引》,充分发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的震慑作用,2023年已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19起,充分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四是在分类监管上做除法,做到“精准监管,提升效能”。制定《宣城市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实施方案》,对企业风险进行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对不同信用风险程度的企业设置不同抽查检查比率和频次,充分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开展检查率97.55%,达到全国标杆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以长三角一体化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完善市场监管的方式方法,持续拓展跨部门联合抽查的范围和场景,加大差异化监管措施应用,完善信用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模式,不断提升协同监管效能,为经营主体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宣城日报:针对企业群众反映的少数执法单位存在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问题,市司法局作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的部门,将采取哪些有针对性的举措?

  徐超纲:针对前期反馈的这些问题,为最大限度的保障市场主体与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自2023年开始市司法局牵头在全市推行行政执法“综合查一次”改革。“综合查一次”是对涉及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多个执法主体的相关行政检查事项进行“一件事”集成,在同一时间对同一监管对象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防止监管缺位,避免重复检查的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综合查一次”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解决多头监管和重复检查等问题的有效方式;列入“综合查一次”清单的事项,并没有检查时间或频次的硬性要求,主要是告知各执法部门,涉及到上述事项的执法检查,应当最大限度的整合执法资源,各事项牵头部门和联合检查部门要整合本系统的行政执法信息,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互联互通共享,及时告知检查安排;原则上已经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事项,不再列入综合查一次范畴,做好“综合查一次”与“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的有效衔接,不能以实施“综合查一次”为由推脱行政执法部门监管责任;我局先后梳理出餐饮、烟花爆竹、农民工工资支付等7个领域的28项综合检查事项,后续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不断调整优化;按照工作部署,各事项牵头部门每年3月底前要会同联合检查部门,动态调整“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按程序报市营商环境办、市司法局;对清单中已明确的事项,除接到投诉举报、上级交办、专项检查或者重点领域治理部署等情形外,原则上不再单独进行同类检查;计划外开展的临时检查必须按照我市出台的《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检查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和《建立“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机制优化为企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规定的程序报备;积极发挥“综合查一次”部门整合优势,推进“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精准施策”,将结果一次性告知检查对象;严格执行包容审慎监管工作要求,全面推行柔性执法,积极应用行政指导、教育和劝导等柔性手段,避免“以罚代管”,切实减轻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力争打造我市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科科长甘德林:本次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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