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3日
发布会嘉宾: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张锁
发布会地点:新闻发布厅
主办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公开办
来源: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公开办
(一)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市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住房资金安排并组织、监督实施。
(三)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组织实施并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四)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发展与交易管理的行业指导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执行国家和省产业政策。指导并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市区房地产市场发展、房地产综合开发和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
(五)指导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相关工作,统筹调度市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六)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拟订城市更新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研究提出城市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调整的建议。制定市本级城市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城市公共重点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项目建设。负责城市地下管廊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并牵头组织实施。
(八)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管理以及历史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工作。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重点镇、中心镇的建设。
(九)负责执行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十)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
(十一)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并监督对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的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市本级图审机构、勘察设计企业的资质和行业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建筑科技成果和工程建设标准的推广运用,指导建筑节能政策的执行,拟订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市本级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承担市本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等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市直管公房的产权产籍管理、租赁、运营等管理及日常检查、维护和修缮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政府直接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的运营管理等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白蚁防治和危房鉴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工作,承担市区白蚁防治、危房鉴定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物业行业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监管,研究制定全市物业管理配套政策。
(十六)负责全市建设稽查工作。
(十七)负责管理城市建设档案,牵头做好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档案的综合利用管护工作。
(十八)负责城市道路、桥涵、排水、照明、公共停车等市政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负责占用、挖掘城市公用道路的审批或备案管理。牵头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城市燃气供应、供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和运营监督。承担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市政公用事业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二十)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公用事业产品、服务价格。
(二十一)负责城市节水管理工作,编制城市用水定额,建立科学合理的城市节水统计指标体系。
(二十二)指导全市城市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公园、广场及道路绿地等城市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组织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负责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占用、挖掘城市园林绿化的审批或备案管理。
(二十三)指导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市环境卫生规划、建设和运行。承担市本级环卫设施的规划和中转、处理终端设施建设。
(二十四)指导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无害化处置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管理。
(二十五)指导全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市区渣土车、运料车、混凝土搅拌车运输秩序管理工作。
(二十六)负责城市公共空间秩序和城市公园、广场、雕塑管理。负责市区建设性、经营性临时占道管理。负责市区户外广告和各类宣传品设置、悬挂张贴的管理。
(二十七)指导、协调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二十八)指导监督全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市级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组织协调查处城市管理领域跨区域和具有全市影响的复杂案件。
(二十九)指导、监督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参与城市应急管理和城市防洪排涝工作。
(三十)负责拟订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政策。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与管理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
(三十一)指导全市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人才工作。承担市本级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人才培养与管理工作。
(三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科科长甘德林:大家好!欢迎参加由中共宣城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党的二十大以来我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现代化美好宣城建设的生动实践和进展成效,根据安排,决定开展“聚焦全面深化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今天第二场发布会的主题是坚持建设人民城市 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我们荣幸邀请到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张锁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下面依次进行:
张锁:各位媒体记者、代表朋友们、主持人:
大家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党的二十大以来,在宣城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着眼城市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系统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明显提升,实现了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的转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张锁:一、“以人为本”推动城市更新
我市以增强城市功能品质活力为主线,充分考虑百姓重大关切,统筹推进城市“面子”和“里子”建设。一是畅通居民交通出行。加快推进城市道路系统建设,居民出行交通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今年以来,梅子冈路、通港路、阳德路东延相继通车,西环路、西格路已经完成主体工程,青弋江大道九标、丹桂园支路预计2024年底完工。二是完善市政公用基础。持续完善城市供水、供气、排水、污水等管网系统,市政公用设施水平明显增强。预计到今年年底,2024年全市可新增、改造城市供水管网约85公里,新增、改造城市燃气管网约33.6公里,新增、改造城市排水管网30公里,修复改造市政污水管网118公里。三是提升改造老旧小区。2024年全市计划改造老旧小区115个、惠及户数6769户,积极开展嵌入式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进小区、入社区,着力解决老旧小区道路破损、停车位不足、水电气管网老化等问题。
张锁:二、全力建设韧性安全城市
我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通过数智技术赋能,加强城市安全治理,全面提高城市安全风险综合防范能力。一是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我市目前已经完成城市生命线安全二期工程各项监测设备安装工作。今年汛期,通过城市生命线安全监测系统对排水管网实时监控,快速处置了6月30日、7月13日出现在海棠路下穿、东河路下穿、水阳江大道下穿、昭亭南路4处城市低洼地带的内涝险情。二是守护市民脚下安全。开展窨井盖“下沉、异响、破损”等问题集中整治,对城区8.85万个窨井盖设施进行建档建册,对不符合承重需求的、塌陷下沉的、破损异响的窨井盖进行更换提升、加装与更换防坠网。共排查出245套问题较为突出的市政道路各类雨污水检查井,截至8月底已经完成市区鸿越大道等路段共160余套窨井盖整治任务。三是抓好小区消防安全。全市上半年在610个小区开展了472次整治行动,清理飞线充电6018处,清理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1910辆,移送消防部门查处31起,在87个小区新增836处集中充电场所,新增充电端口13727个,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张锁:三、推动房地产领域改革试点
我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在房地产领域探索试点商品房“以旧换新”、老旧房屋“自主更新”、开发高品质住宅等新思路,不断提升群众对住房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一是探索商品房“以旧换新”。鼓励市属国有企业探索推进住房“以旧换新”业务,释放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现有同质化住房产品加快去化,已在市属国有企业9个新建在售楼盘中开展,截止目前已完成129套商品住房换购,总价值约15121万元,总面积约18760㎡。二是探索老旧房屋“自主更新”。探索在老旧小区和“城中村”中推动开展“自拆自建”模式进行自主更新,联合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和市自规局印发《推动老旧房屋“自主更新”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为自主更新工作提供指导意见和政策保障支持,目前正在积极推动市区邮政大院先行试点。三是探索高品质住房建设。出台《关于提升新建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水平的实施意见》,通过优化规划设计条件,降低容积率等方式,着力提高住房品质,鼓励国有企业先行先试。目前,市属国企城建集团、国控集团两家企业即将开发的高品质住宅已完成方案设计。
张锁:奋进新时代、谱写新华章!围绕“追赶江浙、争先江淮”,我局将始终把推进美好宣城建设摆在首要位置,进一步深化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改革,以城市高质量发展引领和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人民满意的长三角中心区现代化城市。
谢谢大家!
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科科长甘德林: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
直播宣城记者:目前,我市仍有少部分未纳入改造的棚户区、城中村、老旧小区,听说正在积极探寻老旧房屋“自主更新”新模式,请问这种新模式的新如何体现的?
张锁:第一,指导思想层面,以业主为主体,政府助推做加法。转变过去由政府实施征迁的模式,坚持政府引导、业主主体,引导群众从“要我改”转向“我要改”,通过“政府政策引导、业主自愿参与、试点项目先行”的方式,推进老旧房屋“自主更新”改造试点工作。
第二,资金筹措层面,以业主出资为主,政策补助做减法。项目建设资金主要由产权人按照原建筑面积比例承担。政府在规划指标、金融、公积金、税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对道路、消防基础配套设施功能不全的、或已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给予适当补助。按照“一项目一方案”原则,“自主更新”项目可适当增加居住建筑面积、公共服务设施,增加的住宅及服务设施面积,可通过市场化销售等方式用于冲抵建设成本。对试点项目内不参与“自主更新”的,允许相关权益转让,对部分低收入群体短期难以筹措资金的,可与项目建设单位实行共有产权,交付后可分次回购相应部分产权。
第三,改造方式层面,以原拆原建为主,异地重建置换补充。可选择原址拆除重建、异地建设和房屋置换等模式。对选择原址拆除重建的试点项目,引导成立业主“自主更新”委员会或授权业主委员会作为组织实施主体,就“自主更新”内容及方式广泛征求业主意见,持有关书面材料向所在街道(乡镇)提交申请。纳入老旧房屋“自主更新”试点项目后,“自主更新”实施主体可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更新方案,明确项目建设代理方案和代理人。政府鼓励国有企业按程序受托为“自主更新”代理人,参与老旧房屋“自主更新”改造。
第四,组织实施层面,全市全面试点,成熟项目先行。在综合考虑群众意愿、项目现状、工作基础等因素的基础上,各地选择1-2个居民改造意愿比较强烈的区域进行试点,试点项目不限规模,老旧小区、单栋或多栋老旧宿舍楼等均可以参与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后,以点带面,逐步在较大规模的区域稳妥推进。目前,宣城市7个县市区均确定了1-2个试点项目。比如宁国市食品厂宿舍试点项目已完成业主筹资320万元,已完成房屋拆除、居民代表与施工单位进行多轮价格和合同磋商;绩溪县试点项目已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批复、不动产权证书“四证同发”工作,正在进行基础施工,预计10月底前完工。
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科科长甘德林: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