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6日
发布会嘉宾: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谢斌
发布会地点:新闻发布厅
主办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公开办
来源: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公开办
1.负责对全市刑事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捕、决定逮 捕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的指导,承办应当由市人民检 察院办理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案件;承办公安部门和人民检察 院侦查部门提请不批捕案件的复议以及报请延长羁押期的审批工 作;承办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中重大、疑难问 题的请示和业务指导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工作计划、规定和办法。
2.负责对全市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对 确有错误的判决依法提起抗诉工作;承担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审 查起诉、抗诉的案件,对市人民检察院抗诉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开 庭审理的刑事案件出庭履行职务;对公安机关提请本院复议、复 核的不起诉案件进行审查:负责对各县(市、区)抗诉或提请抗诉 案件进行审查;承办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在公诉工作中重大、 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有关业务工作的计划、规定和办法。
3.负责对全市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的执法活动是 否合法的监督工作进行指导;承担驻所检察职责:承办应由市人 民检察院负责受理侦查的发生在监管场所的侵权、渎职等职务犯 罪案件;承担对被监管改造人员重新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和抗诉工作,负责受理、复查被监管人员及其家 属的控告、 申诉;承担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减刑、假释裁定的 纠正工作;承办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中重大、 疑难问题的请示;负责对全市监所检察业务进行指导;研究制定 全市监所检察业务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4.负责对全市民事审判、经济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进行 指导;依法对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 民事、经济、行政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或提请省人民检察院 抗诉;出席再审法庭,依法支持抗诉;在办案中发现审判人员发 生在民事、经济,行政审判活动中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犯罪 线索应及时移送。承办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 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有 关的工作制度。
5.负责对全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办理工作, 负责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 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负责 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办理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 名誉、荣誉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对同级法院开放审理的公益 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负责办 理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6.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举报和刑事赔偿工作进行 指导;受理公民的举报、控告和申诉;依法办理检察机关管辖的控告申诉、刑事赔偿和上级机关检察长交办的其他案件;负责督 促检查控告、举报线索的查办结果;综合反映控告申诉和举报情 况,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和初查;负责检察机关管辖的实名举报 初查及反馈工作,负责落实“检察长接待日 ”制度;承办各县(市、 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的请示、备案和抗诉案件的审查批 复;研究制定全市检察机关的举报、控告申诉和刑事赔偿检察业 务的有关工作细则、规定。
7.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检察技术、信息网络工作和物证检验、 鉴定、审核工作进行指导;承担对自侦案件,公安机关移送案件, 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案件以及符合法定条件的委托案件 的勘验取证、检验鉴定、文证审查和复核鉴定工作;承担视听资 料的收集、鉴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技术仪器设备的配置和管理: 负责管理全市检察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技术人员鉴定权的申报、管 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检察技术业务的有关工作制度。
8.负责调查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 政策的执行情况, 向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对全 市检察机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 意见;负责全市检察工作的调研规划;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执 法检查;承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的日常工 作;收集研究检察机关办理的典型疑难案例,为院领导和业务部 门提供指导办案的材料;收集管理图书资料;承担起草、审核市 人民检察院有关文件、报告;对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的相关 业务及检察官协会工作进行指导。
9.负责检查人民检察院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遵守和 执行法律、法规、纪律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规定的情况; 制定廉政制度,检查人民检察院及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执行 廉政制度、推进廉政建设的情况;受理对人民检察院及其所属内 设机构和检察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 查处理人民检察院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违反法律、法规、 纪律的行为;受理检察人员不服检察纪律处分决定的申诉;监督 人民检察院在执法办案活动中依法办案、规范办案、文明办案、 廉洁办案、安全办案情况;监督人民检察院干部录用、任免、奖 惩、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等工作情况;纠正损害 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损害检察形象的不良行为;组织协调、检 查指导自身反腐倡廉工作,开展廉政教育、法纪教育。
10.组织并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市检察 机关教育培训的计划、组织、协调、落实工作;组织安排、指导 全市检察系统开展各类岗位职务培训工作;负责由上级检察院规 定参加各项调训任务;总结、评比、表彰、推广全市检察系统教 育培训工作的先进集体、个人和典型经验,指导、协调、督促市 院和各县(市、区)院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检察新闻宣传, 及时报道市院重要举措和重大会议精神,宣传检察机关强化法律 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举措和成效;承办全市检察系统 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开展典型宣传,推进争先创优;组织开展全 市检察系统的文化体育活动,推进全市检察文化建设,逐步建立 和完善检察文化建设长效机制。
11.负责案件的受理及流转、案件流程监督、扣押冻结款物的 监管;以市院名义制发的案件文书的监管、案件质量评查、案件 数据的统计分析等工作。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陈玉红:
大家好!欢迎参加由中共宣城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宣城市检察系统护航民生民利主题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谢斌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谢斌: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坚持检察人民,用心用情办好关乎人心向背的每一个民生案件,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共有5件案例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
谢斌:(一)聚焦重点人群权益保障,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一是当好劳动者“护薪人”。宣城市检察院与市总工会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结合“检察蓝”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针对建设工程领域根治欠薪工作前往相关单位开展会商,努力做到合力护“薪”,让劳动者暖“薪”。探索由“建”到“用”、由“治”到“防”、由“诉”到“和”的办案模式,以民事支持起诉为劳动者护薪、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今年以来办理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等涉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案件支持起诉157件,涉案金额300余万元。绩溪县院支持起诉助力82名农民工成功讨薪等多篇信息被《安徽法治报》、安徽检察微信号等媒体平台宣传报道。
二是倾心守护“半边天”。加强与民政、公安、人社、妇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定期走访行政机关了解妇女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秉持为人民司法的理念,开展全面深化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强化内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排查有无涉侵害妇女权益案件线索,认真办理涉妇女权益保护检察案件,制发检察建议均被采纳,有效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加大司法救助线索摸排力度,构建全方位、立体化救助方式,优先审查重点人群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及时跟进帮扶被救助者。今年以来,共救助困难妇女54件54人,发放救助金66.8万元。
三是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严厉打击涉未成年人性侵害犯罪,坚持量刑建议“定格处罚”与终身禁业并举,做好惩治预防工作,积极探索创新未成年人权益全方位守护机制、未成年被害人多元化保护和救助工作。针对相关单位未履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职责的违法行为,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健全监管机制,加强报告宣传力度。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精准把握宽缓尺度,依法从宽从快审查,不批准逮捕56人,不起诉23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权益保护,做好帮扶工作。
四是守护最美“夕阳红”。深入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深化老年人群体权益保障。针对辖区内发现的部分养老机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共立案9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7件,磋商2件,不断增强老年人幸福感、安全感。认真办理涉及老年人“套路贷”案件,对民事生效裁判、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案件提出监督意见17件;支持起诉涉老年人赡养费纠纷案件10件,法院已全部采纳支持起诉意见。深化服务领域无障碍监督,在老年人活动较频繁的乡镇医疗机构、城乡公交车站、乡村文化场所等地发现不适宜老年人出行便利的无障碍环境建设线索,共立案9件,提出检察建议9份,助力老年人群体出行便利。
谢斌:(二)聚焦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有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依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1件26人。开展“检护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加强涉伪劣商品案件的检察办案力度,强化执法司法协作,依法惩治危害质量安全违法犯罪,从严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尤其是食品、药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全力守护百姓“钱袋子”。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协同犯罪,严厉打击跨境电诈案件,强化司法震慑力。开展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7.17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跨境电诈案件。今年以来审查逮捕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99件198人,审查起诉32件89人。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依法能动履职,纠正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垒高债务的不法行为。
三是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找准“三农”检察工作着力点,为推进农村环境治理、耕地资源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等发挥检察治理效能。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专项行动和“农资打假”工作,依法严惩制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涉农资犯罪。深入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针对“非农化”“非粮化”等问题,共立案办理36件,制发检察建议33份,提升改造质量不合格的高标准农田面积45亩,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高标准农田74亩,有力推动解决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四是持续守护“美丽家园”。以最高检交办的外省运至广德市非法倾倒建筑垃圾为线索,广德市检察院向行政机关调取近年来相关案件数据,进行大数据比对,发现近年来相关行政机关对辖区内倾倒建筑垃圾行为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线索4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督促行政机关清理建筑垃圾2万余吨。宣州区检察院提前介入组成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网络的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件,批准逮捕主要犯罪嫌疑人员5人。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保护工作,促进有关行政机关严格执行、依法履行生态环境和资源监管职责,如旌德县检察院在办理某公司倾倒固体废弃物破坏生态环境案中发现,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未依法及时对有毒有害的危险固体废弃物开展清运工作,及时制发检察建议3件,督促行政机关对废弃物进行无公害化处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五是主动助力“平安出行”。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运用大数据赋能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检察监督。市检察院联合残联、卫健委、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开展精神病人持有、使用驾驶证的情况调查,构建数字化监督模型,已排查梳理线索413条。检察机关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开展类案监督,建议对违规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情形依法进行处理,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促进道路交通运输领域长效治理。
六是助力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针对部分行政机关在政务、村务公开时,未对公民身份号码等敏感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遂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纠正,消除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依法从严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深挖关联犯罪,针对一起19人涉嫌寻衅滋事案件中2名犯罪嫌疑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证据督促侦查机关同步侦查,已获法院判决支持。
谢斌:(三)聚焦重点矛盾源头治理,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一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市检察机关加大司法救助线索摸排力度,健全内、外部协作配合机制,构建全方位、立体化救助方式;积极争取政法委等单位的司法救助政策和资金支持;关注重点人群,优先受理、优先审查重点人群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高效保障其权益;加强跟踪回访,及时跟进帮扶被救助者。今年以来,共办结国家司法救助案件98件9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151.6万元。绩溪县检察院“徽牛送暖”控申工作品牌被《安徽日报》报道,该院办理的李某崩司法救助案,被最高检、全国妇联评为典型案例。
二是加强民事检察和解。民事检察和解是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民生民利的重要举措。全市检察机关秉持双赢共赢多赢理念,结合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在民事检察工作中对案件进行充分审查研判、寻找和解息诉时机、做通当事人思想工作,实现依法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责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机融合,促成2件民事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签订和解协议,6件申请监督案件息诉。宁国市检察院办理程某某与何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执行活动监督一案中,积极开展释法说理等工作,推动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协议并支付赔偿款,并帮助申请执行人获得执行款项,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三是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聚焦困扰当事人的行政裁判监督“案结事不了”问题,综合运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措施,化解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争议6件。宁国市检察院将监督办案与争议化解同步推进,在办理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过程中,积极与行政机关沟通联系,不断跟进案件办理进度,促成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执行46件案件争议化解。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护航民生民利典型案例。坚持“应听尽听”,加大公开听证力度,加强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妥善解决案涉争议。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陈玉红: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
宣城日报记者:下一步如何加大专项工作力度?
谢斌:在接下来工作中,力求推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取得更多成效。
(一)加大办案力度,强化专项行动成效。要突出工作重点,综合运用批捕起诉、公益诉讼、监督纠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方式,依法办理一批具有社会影响的涉民生案件。注重培育案例意识,对于具有引领性、典型意义的案件,精心办理并做好总结提炼。
(二)加强类案监督,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坚持精准办理个案与加强类案监督结合,主动从个案办理延伸到类案监督再到社会治理,在案件中发现同类错误及共同性问题的,要主动从制度机制等方面找漏洞,从可整改、能见效的角度入手,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出发,灵活运用检察建议、联席会议等方式,促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
(三)聚焦民生重点,加强“数字赋能监督”。用好检察内部数据,主动拓展、合理使用外部数据,推动注重借助大数据监督模型梳理同类案件、系列案件线索,运用数据分析发现“检护民生”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监督线索,解决民生领域类案监督、深层次监督等问题,提升专项行动针对性、实效性、影响力。
(四)加强沟通协作,注重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协作。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部门强化沟通协调,加强纵向、横向协作,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推动构建完善的涉民生案件线索交流沟通机制和办案衔接配合机制,形成民生问题源头治理工作合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陈玉红:本次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