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新闻发布会

2021年宣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021年宣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1日

发布会嘉宾: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高真理

发布会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主办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公开办

发布简介: 女生们、先生们、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

来源: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公开办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职能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以及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关地方政策、规划、标准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管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制度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进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统一承担市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知识产权、价格、盐业、商务等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对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进行查处和指导,查处辖区内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

(四)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权限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管市场秩序。依法监管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合同欺诈、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等。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管广告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承担动产抵押物登记和拍卖行为的监管。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并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秩序,指导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或参与有关质量事故调查,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管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经营等许可、备案和监管。承担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相关职责。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承担市地方标准立项、统一审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协调指导各类标准制定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监管商品条码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组织有关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管制度。

(十五)负责知识产权监管。拟订并组织实施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图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制度、规划。研究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负责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十六)负责药品安全监管。监督实施药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根据权限或受委托,组织、指导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及执业药师注册工作。负责现代医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指导药品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十七)负责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根据权限或受委托,组织、指导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许可、备案、检查以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查处。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医疗器械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十八)负责化妆品安全监管。组织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根据权限或受委托,组织、指导化妆品生产环节许可、备案、检查以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行为查处。

(十九)负责市场监管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二十)指导推进民营企业协会和个体劳动者协会及其会员单位、专业市场、中介组织的党建工作。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女生们、先生们、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借此机会,我代表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宣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向所有关心消费维权事业的社会各界和新闻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离不开安全放心的日常生活消费。消费环境如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护消费者是我们市场监管部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任务。

近年来,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全面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以“满意消费长三角 放心消费在安徽”为主题,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为抓手,以我市消费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以解决消费者投诉为落脚点,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下面,我就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关情况予以发布。

一、2020全市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守疫情防控防线,维护群众生命安全。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市场监管局尽职履责,主要做好六方面工作:一是以高压态势抓好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工作;二是抓好农(集)贸市场等经营环节的“两禁”工作;三是抓好药品零售企业销售“两抗一退”等药品的实名登记及报告工作;四是抓好餐饮单位的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五是服务经济发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六是做好长江禁渔、防疫物资价格监管等工作。2020年,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8466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337106户次,线上监测检查网站、网店51678个次,抽查疫情防护应急相关产品17批次,检查抗病毒药品批次34080批次。

(二)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及时发布消费预警。

2020年,我市12315投诉举报平台接收投诉举报咨询共计25177件(含广德市,下同),较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88.20%。其中:投诉6090件,较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29.81% ;举报3271件,较去年同期相比上升 328.70%;咨询15816件,较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97.13%。办理12345政务热线工单602件,现场接待消费者投诉咨询34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37.17万元。发布消费提示(警示)27余次。

(三)深入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

我局在门户网站设立12315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模块,通过对12315平台的投诉数据梳理汇总,定期公布投诉信息。2020年全市对3396户企业的4419条消费投诉信息进行公示,为商品抽检、监管执法、行政约谈、评优评先等提供参考,提升消费投诉公示的影响力。

(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2020年围绕“凝聚你我力量”年主题开展系列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工作。在宣城日报开设专栏,联合宣城电视台制作消费维权系列报道,公布全市十大维权典型案例,发布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集中公开销毁过期食品、过期药品、侵权商品等违法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编印《老年消费教育指导手册》《消法》汇编等宣传材料,发放给消费者。

        (五)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活动。

一是召开皖南七市消费维权区域一体化交流研讨会,安庆、芜湖、马鞍山、铜陵、池州、黄山、宣城等七市交流2020年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情况,签署《皖南七市消保委加强民宿行业放心消费暨维权合作备忘录》。二是参加环太湖毗邻城市消费维权协作会议,商讨建立环太湖毗邻城市消费维权联盟组织“异地维权同城待遇”协作机制,制定“环太湖毗邻城市消费者异地投诉调处工作规则”,签订“环太湖毗邻城市消费者权益一体化保护合作协议”。三是联合环太湖八城市共同发布中秋、国庆“双节”消费警示和“双11”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科学消费,谨防各类消费陷阱。

         (六)稳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与市消保委紧紧围绕“安全放心、服务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维权放心”主题,持续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评选活动。2020年全市共认定评选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94户,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3户,推荐3户企业参加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评选。

         (七)积极开展安徽伴手礼评选活动。

市消保委积极组织推荐商品参与安徽伴手礼评选活动。通过初评筛选、入围评测、优选评测等环节,全省共评选46件商品为安徽伴手礼,我市有12件商品入选,其中4件商品获得“安徽名牌伴手礼”,8件商品获得“安徽特色伴手礼”,在全省46件商品中占比为26%,是入选伴手礼最多的市。

(八)参加消费体验馆评选。

市消保委积极动员企业参加“安徽消费体验馆”评选活动,安徽省绩溪胡开文墨业有限公司和中国宣纸股份有限公司顺利通过现场测评。

  (九)履职尽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二是筑牢药品安全防线;三是筑牢特种设备安全防线;四是筑牢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十)严厉打击不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开展元旦春节“两节”打假专项行动。二是开展公用企业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三是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四是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五是强化广告监管。

二、2021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的含义及3·15活动安排

(一)年主题“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的含义。

        今年确定这一主题,其涵义和考虑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就是坚持底线思维,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安全权是消费者受法律保护的首要基本权利。可以说,消费安全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消费者最为关注。今年确定这一主题,就是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组织要进一步充分依法履职,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部门管理、社会监督,强化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营造更加安全的消费环境,切实筑牢消费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真正让消费者吃的安心、买的放心、用的舒心、玩的开心。

        第二个方面,就是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回应和解决消费者关切的焦点、痛点。近年来,伴随着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消费升级持续加速,线上消费、预付式消费等众多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这在丰富消费者多样化需求,提升消费便利度的同时,在网络购物、互联网金融服务、在线教育培训等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无序竞争、虚假宣传、隐私泄露等困扰消费者和损害消费者合法利益的情况,暴露出消费者人身、财产、个人信息等消费安全保障不足的问题。今年确定这一主题,就是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组织要进一步精准聚焦消费者关切的焦点、痛点,努力满足消费升级的安全新需求,切实加强监督规制,促进各类消费业态、消费模式规范发展,切实保障消费安全,真正让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

第三个方面,就是坚持服务大局,全力畅通消费、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家知道消费已经连续多年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截至目前国家公布的数据,2019年时,消费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达到57.8%,即便是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消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仍然达到54.3%,可以说占比很大、分量很重、势头很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全面促进消费,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今年确定这一主题,就是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主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践行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动消费与生产、分配、流通有效衔接,助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十四五”之初开好局起好步。 

(二)2021年3·15活动安排。

 1.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联合主流媒体开设系列宣传专题(专栏),宣传“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主题,介绍消保委及消保委成员单位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和重要举措、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情况等。

2.开展一次《百姓热线》上线活动。走进《百姓热线》直播现场,倾听百姓呼声,与广大听众通过热线交流、沟通,认真听取和回答听众提出的问题。

3.录制《百姓问政》电视节目。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介绍我局2020年消费维权工作及2021年工作计划,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4.发布一系列消费警示(提示)。环太湖毗邻八市(上海青浦、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湖州、嘉兴、宣城)、皖南七市(安庆、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黄山)借助一体化合作机制,联合发布消费提(警)示,帮助消费者全面准确掌握消费信息,引导消费者增强安全意识,提升维权能力。

5.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度我市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公布 2021年3•15活动安排、2020年典型案例等。

6.接受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与市政务新媒体中心联合进行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通报2020年全市消费维权工作情况,解答网友的提问。

7.发布典型案例。征集全市2020年消费维权及疫情防控期间的消费维权典型案例,统一发布。

8.开展网上公开承诺活动。为进一步实施“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我市首次开展线上公开承诺活动,以“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为内容,动员全市放心消费参创及示范单位,签订线上诚信经营承诺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优化放心消费环境,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接受社会监督,打响“放心消费在宣城”品牌。

9.举办环太湖毗邻城市线上宣传活动。为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 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镇江市,浙江省湖州市、嘉兴市,安徽省宣城市等环太湖八地消保委将进一步加强合作,依托地域相连、经济相融、文化相通的整体优势,推进环太湖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一体化工作,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环太湖八地消保委将目光聚焦在疫情之下,以疫情后爆发出的消费问题为引导,借助直播平台,进行八城联动,将线下315转为线上宣传,通过共同开展消费维权主题宣传联合发声、线上调查活动联合发布、环太湖企业异地连锁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等一系列线上活动,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消费维权的相关信息,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督促企业提升服务意识,积极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打响环太湖毗邻城市地区诚信品牌。

10.开展消费投诉集中公示。对消费者投诉多的行业、企业集中公示。

11.参加12345政务服务热线接听工作。

12.播放公益宣传广告。借助宣城市公交车车载媒体,播放放心消费创建宣传公益广告。

三、2021年消费维权工作安排

2021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这一年主题,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做好“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认真开展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集中力量认真谋划,积极筹备,扎实开展,做到准备到位、宣传到位、落实到位。

(二)做好消费维权,保护消费者权益。

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积极与高校、社区合作,开展消费维权教育活动,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加强与人民群众生活、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重点商品的监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创新监管方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不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做好餐饮服务和食品安全监管,加大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力度,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四)强化市场执法,打击违法行为。

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加强区域执法协作;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开展落实电子商务平台责任专项行动,打击网络违法行为;建立和落实媒体单位发布虚假违法及不良广告行为领导责任追究制,着力净化广告市场环境;严格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强化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市场的价格监管。

集众智定良策,合众力兴大业。2021年,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将始终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以高质量市场监管工作奋力交出“两个更大”宣城高分答卷,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推动我市消费维权事业的发展,努力为全市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