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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宣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2020年宣城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1年宣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2020年宣城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0日

发布会嘉宾:市生态环境局 章传跃

发布会地点:市生态环境局视频会议室

主办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公开办

发布简介: 各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      2020年...

来源: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公开办

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拟订生态环境政策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管。牵头协调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市区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管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和监督排污许可证制度,贯彻执行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管。组织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管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地方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承担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管。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管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管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承担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管的有关工作。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管。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和应急监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信息网。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市内履约活动。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各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稳步提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厚植了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

一、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

夏日宣城,气温不断升高,但在城区各个公园,市民晨练的脚步却从未停歇。蓝天白云下,大家挥洒热情,在运动中享受快乐。这几年,宣城市区空气质量改善明显,天更蓝了,空气清新,出门锻炼身体的市民也越来越多了。蓝天白云成为朋友圈晒照片的“常客”2020年,宣城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2.6%,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5%;优良天数比率和PM2.5浓度均达到省定年度考核目标要求,六项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质量排名居全省第二。各县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在87.5%~98.3%之间,同比不同程度上升;各县市区环境空气中六项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绩溪、旌德、泾县和宁国空气质量在全省59个县(市)中均排名前十,宣州区在全省45个市辖区中排名第七。

(二)水环境质量

水环境质量是全市上下都高度关注的问题,和广大市民的生活、健康都息息相关,也是我们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底线之一。2020年,全市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94.1%,同比上升5.9个百分点;7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全部达到国家年度考核要求。市内水阳江水系、青弋江水系、新安江水系水质总体为优,太湖水系水质总体良好。南漪湖水质总体良好,港口湾水库水质为优。全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三)声环境质量

2020年,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市区7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率为100%;市区68个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3.0分贝,质量等级为一级;114个区域声环境监测点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5.3分贝,质量等级为三级。

(四)辐射环境质量

2020年,全市辐射环境质量总体稳定。陆地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空气中气溶胶、沉降灰、地表水及土壤中放射性核素均保持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水阳江玉山水源地取水口水质中放射性水平符合标准要求;电磁辐射环境测值均低于标准中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五)生态环境状况

全市生态环境状况综合指数(EI)为81.4,居全省第三,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为优。

    二、全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法”添绿,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宣城为新安江、水阳江、青弋江等重要水系源头,是下游地区的水源地和维持下游河道生态基流的补给源,是长三角区域重要生态保护屏障。我市全面实施“生态立市”战略,高水平启动编制《宣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9-2025年)》和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010月,宁国市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区)”。“十三五”以来我市累计创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1个、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3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个、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5个,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处于全省前列。

(二)“减法”治污,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牢牢守住生态环境保护底线,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天蓝水清、地净山绿的底色更浓、成色更亮,绿富双赢发展红利持续释放。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聚焦PM2.5和臭氧,持续深化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健全大气污染防治部门长效联动机制。全面推动特别排放限值改造、清洁能源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攻坚治理等一系列大气污染专项攻坚行动。开展市区裸露土地扬尘专项整治和混凝土搅拌站专项突击检查,基本消除城区大面积裸露地,进一步规范了混凝土搅拌作业水平。综合利用大气全方位立体监测、激光雷达走航监测等科技手段,依托动态源清单编制和PM2.5来源解析与成因诊断结果,实现精准化、精细化和科学化治污。

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实施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印发《宣城市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计划》,完成39项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每月通报水环境质量、预警水质变化趋势,健全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制定南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南漪湖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南漪湖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形成上下游齐抓共治的水生态保护格局,全年净获省级水生态补偿金1200万元。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土壤详查和农用地分类管理,全面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划定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加强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和修复,提高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完善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实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污染地块名录,深化风险管控;规范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试点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加强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和修复。

(三)“乘法”提升,全面助力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编制“三线一单”,优化环评审批,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工业布局调整;实施区域联防联控,和江苏、浙江邻近市、县建立执法联动、环境数据共享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加快推进污水、垃圾、固废等处理体系建设;构建以环境信用评级为基础的分级分类差别化监管模式和服务模式,强化正向激励,固化环评审批和行政执法两张“正面清单”;强化环境执法帮扶,加大“散乱污”排查整治力度,营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进一步腾出发展环境容量和空间。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服务“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除法”遏制,确保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推进环境质量改善、保障环境安全。狠抓疫情防控,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废处置单位专项检查,加大饮用水水源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巡查力度,全力保障疫情期间环境安全。全年出动执法人员4126人次,检查企业2063家次,查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48起,罚款总额1065.36万元,其中查封扣押10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6件。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累计排查“散乱污”企业1118家,整顿规范174家,取缔关闭944家。

扎实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涉及我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验收281个,符合时序进度要求。2017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清零;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已完成整改验收,整改情况被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收录作为正面典型。2020年省专题片反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清零。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长期以来,在各界媒体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下,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环保重点工作位于全省先进行列,在此对你们的辛勤工作和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下一步,宣城市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生态立市”发展战略,把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力争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水平持续领先,形成现代化美丽中国“宣城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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