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互动交流 > 答问知识库

关于转发同意取消广德县汇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经营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9 15:43 浏览:834 次

标 题:

关于转发同意取消广德县汇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经营资格的通知

内 容:

广德市金融监管局、旌德县金融监管局:

现将省局《关于同意取消广德县汇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经营资格的通知》(皖金监〔2021〕26 )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督促辖内企业立即停止开展小额贷款业务,依法依规办理后续处置工作,你局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取消该企业经营资格情况。

    附件:《关于同意取消广德县汇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经营资格的通知》(皖金监〔2021〕26


 2021年11月16日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