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辈版
无障碍
网友你好: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我委答复如下:根据省有关指导意见要求,夫妻育儿假指依法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且有子女在0-6周岁期间(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自然年度计算)的,夫妻双方每年享有10天育儿假,育儿假的期限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育儿假可在当年享受,不结转到下一年,可一次性休完,也可分次使用,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如你对单位未落实相关权益有疑问,可以向人社局反映,请求协调解决。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