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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医学技术鉴定

发布时间:2020-12-17 11:18 浏览:782 次

标 题:

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医学技术鉴定

内 容: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医学技术鉴定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000723006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实施编码
113417000032454254300072300600001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到现场次数
0次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宣城市梅园路5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9号窗口/宣城市文房四宝大厦13、14楼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所属部门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所属区划
宣城市
实施主体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行使内容
一、当事人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查或者诊断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二、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鉴定意见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再鉴定。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分为省、市、县三级。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特殊程序种类:B-其他

特殊程序种类名称:检验

特殊环节时限:60

法定依据:《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接到《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申请表》之日起30日内作出医学技术鉴定结论,如有特殊情况,最长不得超过90日。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方式
0563-3024362
咨询方式
0563-2719285
审查标准
疾病医学诊断标准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医学技术鉴定组织,负责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进行医学技术鉴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组织,称为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成员由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人选,报同级人民政府聘任。
第三十三条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异议的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结果和有异议的下一级医学技术鉴定结论的医学技术鉴定工作。
第三十四条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分为省、市、县三级鉴定。省级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结论。
第四十五条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学技术鉴定。


受理条件

  • 当事人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结果有异议的或者当事人对下一级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提出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申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其他

必要

纸质(原件1份)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申请表

材料依据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受理标准

原件合法有效

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产前诊断等医学诊断结果证明书

必要

纸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申请人提供

材料依据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受理标准

1.原件合法有效;2.复印件清晰,与原件核对无异。

相关医学病历资料

必要

纸质(复印件1份)

医疗保健机构提供

材料依据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受理标准

复印件清晰,与原件一致,加盖来源单位印章。

办理流程 

  • 一、当事人提出申请,二、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组织鉴定,三、送达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证明。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1个工作日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佘健
受理岗

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形式是否符合要求。

决定

3个工作日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黄斌
决定岗

组织专家开展鉴定,作出鉴定结论

办结

1个工作日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佘健
办结岗

制作书面鉴定结论并送达当事人

中介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中介机构
临床检查、检验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在医学技术鉴定过程中,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认为需要重新进行临床检查、检验的,应当在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

检查、检验报告单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可以自接到诊断结果证明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母婴保健技术鉴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对下级母婴保健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意见有异议怎么办?

可以自接到鉴定证明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鉴定所需的期限?

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接到鉴定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医学技术鉴定结论,如有特殊情况,最长不得超过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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