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办事服务 > 民生领域 > 交通服务 > 常见问题

安徽省汽车维修行业收费标准和结算方法相关文件如何查询

发布时间:2020-07-16 08:37:15 来源:省交通运输厅 浏览:
【字体大小:

1996年安徽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制定出台《安徽省汽车维修行业收费标准和结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于2002年修订,2010年废止。目前,机动车维修收费标准不再实行政府定价,根据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合理收取费用。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可按各省机动车维修协会等行业中介组织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后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生产厂家公布的标准执行。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优先适用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的标准。”
  已废止的《办法》,请自行在网上搜索(经查,百度文库、道客巴巴等均能搜索获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