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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阶梯电价相关说明

发布时间:2020-12-30 10:35:32 来源:宣城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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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档电量
根据《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皖价商【2012】121号),我省的分档电量和电价标准如下。
(一)电量分档水平。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180度以内;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181-350度;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350度以上部分。
(二)电价标准。第一档电量电价维持现行价格;第二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每度加价5分钱;第三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三)对我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0度免费用电基数。政府将另行规定具体免费办法。

二、电价标准
安徽省居民阶梯电价表
单位:  元∕千瓦时

  
用户分类
  
电度电价
不满1千伏
1-10千伏
一、“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电
第一档
不执行峰谷
0.5653
0.5503
平段
0.5953
谷段
0.3153
第二档
不执行峰谷
0.6153
0.6003
平段
0.6453
谷段
0.3653
第三档
不执行峰谷
0.8653
0.8503
平段
0.8953
谷段
0.6153
二、合表居民用户
0.5853
0.5703

三、居民阶梯电价实施范围
(一)居民阶梯电价执行范围为省级电网供电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家庭用户。
(二)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家庭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每度提高2分钱。

四、计算公式
居民阶梯电价采用分档递增计算方式,计算公式如下:
总电费=总用电量×第一档电价+第二档用电量×第二档递增电价+第三档用电量×第三档递增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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