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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6 09:37:11 来源:市住建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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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函〔2021〕49号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区各在建项目相关单位、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现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建质函〔2021〕21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检查时间、内容

(一)3月31日前,企业自查。

各在建工程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对照《在建工程混凝土使用质量检查表》,对预拌混凝土使用质量开展全面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形成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三方签认的自查报告和《在建工程混凝土使用质量检查表》留项目部待查。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对照《混凝土生产质量检查表》,对预拌混凝土产品生产质量开展全面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形成签认的自查情况报告和《混凝土生产质量检查表》留企业待查。

(二)4月1日至4月18日,主管部门检查。

在企业全面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各县(市、区)住建局对辖区各在建工程预拌混凝土的使用质量开展检查,并会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质量开展联合检查。市区专项检查工作由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

住建主管部门负责开展混凝土强度监督抽测(随机抽取已达60d龄期的混凝土实体构件)和在建工程现场建筑用砂原材料监督抽测(含泥量、颗粒级配、氯离子含量等指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现场抽取预拌混凝土进行质量检测。

(三)4月19日至4月25日,市级抽查。

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抽调人员及相关专家赴各县(市、区)开展“双随机”联合检查,随机抽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在建工程,并开展混凝土强度、建筑用砂原材料监督抽测和预拌混凝土质量检测。

二、各县(市、区)对辖区专项检查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等进行认真总结,于2021年4月28日前将检查总结材料报送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及电话: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宋  飚,联系电话:0563-2616507。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保顺,联系电话:0563-2627082。


附件:1.关于开展全省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2.在建工程混凝土使用质量检查表

3.混凝土生产质量检查表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4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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