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咨询,生育保险产前门诊的检查费用能不能报销了,如果能报销,报销流程是什么?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来信人: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1.根据《关于印发宣城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参保人员符合计生政策规定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定额补贴标准支付相关医疗生育费用,超过定额标准的费用由本人支付。(九)产前检查:400元。2.报销流程: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出院时可在医院窗口直接办理报销;参保人员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于生产后携相关材料(发票原件、出院小结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生殖服务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至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办理。详情可咨询宣城市医保中心,联系电话:0563-2831559/0563-2831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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