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本人是宣州区户籍人口,是独生子女户家庭。想咨询以下问题:1.独生子女户家庭夫妻双方,在退休时凭借独生子女证领取的退休工资会高于其他非独生子女户么?2.我家独生子女证早期办理后丢失,是否可以补办?现在想要补办或者是想拿到相关证明材料是怎么进行操作?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
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时,提高百分之五的退休金。我市市区企业职工退休时,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若您是市属破产改制国有企业退休职工,可直接与企业原主管部门联系办理;其他人员可至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每年3-6月份是办理退休一次性补助的申报时间。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的,您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您的身份证至宣州区卫健委,经宣州区卫健委查询档案后,出具《宣城市宣州区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证明单》即可。宣州区卫健委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济川街道阳德西路与卜村路交叉口卫健大楼,联系电话:0563-3014992。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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