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办事服务 > 民生领域 > 住房服务 > 公告提示

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30 10:37:50 来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
【字体大小:

 各缴存职工: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的通知》精神,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长三角“一网通办”服务水平,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现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如下:

取消异地购房、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户籍限制。我市缴存职工家庭在异地购房或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再受户籍限制,与我市购房、还贷提取政策保持一致。

该项政策调整自2024年4月1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