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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发布时间:2024-12-26 11:20:06 来源:市人社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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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自2019年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至今一直以打零散工为生,并以灵活就业方式缴纳社保医保,请问是否满足社保医保补贴申请条件?或者说需要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申请社保医保补贴?如满足程序如何办理?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文件要求,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登记失业的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如您有申请需求,请拨打电话0563-3019296,302992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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