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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发布时间:2025-10-09 08:50:54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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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您好,请问安徽医保为什么不能报门诊而只能住院才能报销呢?

对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您好!您咨询的“来信人咨询安徽医保为什么不能报门诊而只能住院才能报销。”问题,宣州区医疗保障局答复如下:根据现行文件规定:宣州区居民医保门诊类报销类别有:普通门诊、两病门诊、慢特病门诊、大额门诊等。普通门诊:在参保地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和单次报销限额,基本医保基金报销比例为 60% ,年度报销限额 150 元。两病门诊:未达到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慢特病认定标准的“两病”患者,在参保地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两病”门诊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55%,高血压病种年度报销限额450元,糖尿病病种年度报销限额550元,“两病”报销限额含普通门诊统筹报销限额 。大额门诊:所患疾病不属门诊慢特病规定病种范围的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门诊医药费用核算后达到3000元以上的,超出部分按 30%报销,报销限额为3000 元/年。慢特病门诊: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认定标准,按照相关政策报销。如有疑问,请联系宣州区医疗保障局:0563-2829817。无联系方式,无法与来电人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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