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政务动态 > 县区动态

宣州区紧扣“严、细、实、活”确保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出成效

发布时间:2020-09-08 14:44 来源: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
【字体大小:

2020年,宣州区采取“严格把关细查深剖压实责任灵活检查”等多项举措全面推进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成效显著。1-9月份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备案率100%,自行监测数据联网率97.06%,完成率85.4%,各项数据指标位于全市前列。

严格把关:严格审核企业年度自行监测方案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是排污许可证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上传提交年度自行监测方案后,严格对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及有关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重点审核企业自行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监测方法等制定情况,提出审核意见,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把好入门第一关。

        细查深剖细致检查自行监测信息联网情况每周检查已核发排污许可证单位的联网情况,坚持提醒式执法,及时通知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自发证之日起3个月内在“全国污染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完善相关信息,通过平台发布自行监测方案,完成监测方案备案,实现监测数据联网。

压实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行监测自行监测方案备案完成后,督促排污单位必须按照备案方案内容开展监测活动,及时在“全国污染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内录入监测数据,确保所有监测项目全涵盖、录入信息全匹配、上报数据全联网;耐心指导企业快速熟悉操作系统,及时填报数据,提升系统有效填报率和发布率。

灵活检查:开展双随机自行监测监督检查。把排污单位落实自行监测工作纳入日常监管范围,每月双随机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早查处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通过不定期网络抽查方式检查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完成率,对进展缓慢的排污单位提报相关科室,形成监管合力;对拒不开展自行监测和发布自行监测信息的排污单位,下达书面责令整改通知,书面通知仍不改正或发现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查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