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6日,网友在人民网留言:“我是旌德县龙强净化材料厂就2020年8月28日留言问题得到旌德县人民政府回复非常不满意,原因是旌德县人民政府没有帮扶民营企业解决安置相关问题,企业想尽快复工复产,旌德县人民政府回复推脱事件责任问题。整个事情前因后果,都是政府一方所为,企业只想求政府能给生存发展空间,良好经营环境.没有解决企业实际问题。请求帮助请求旌德县国投公司提供和我企业签订协议依据(政府相关批示文书),协议中明确提出的“经政府同意”(政府相关批示文书),以及搬迁损失43.5万依据(政府同意相关批示文书)”。
受到该网友留言后,我市高度重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尊敬的网民朋友:您的来信已经收到。宣城市人民政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受理原则,根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省市有关信访工作规定,您所反映的事项“已进入仲裁、司法程序”,按照相关办理制度不予受理,建议您继续通过司法程序办理。
宣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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