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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司法局“五个有”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帮扶工作水平

发布时间:2020-11-17 17:01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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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宣城市司法局整合资源,全面协调,着力在扩大帮扶力量、深化帮扶内容、丰富帮扶、加强督察等方面下功夫,全力推动社区矫正帮扶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工作衔接“有机制”。联合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法院等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宣城市社区矫正工作衔接的通知》,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健全联合督办、定期通报、信息比对等制度,实现多方联管、相互监督。

       二是社区监管“有系统”。依托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实行网上信息化核查、远程管控、实时督查,推动执法办案全流程网上流转、全程留痕。

       三是执法监管“有制度”。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精准矫治暨规范档案台账示范点创建,实施案件评查,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提升严格公正监管质效。严把“入口关”,对于户籍地在本地,但经常居住地在外地的,协调原判机关更改社区矫正执行地。6个县(市、区)司法局及88个司法所内网电脑全部安装社区矫正人员定位及通信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控。

       四是注重宣传“有创新”。将《社区矫正法》列入全市今年重点普法宣传内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形式多样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印制360余张社区矫正法宣传漫画挂图,在全市7个社区矫正中心、97个基层司法所进行展示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依托宣城司法行政在线、宛陵普法等新媒体传播平台,通过文字、动漫、扬子说法等多样形式广泛宣传。参加宣城市广播电台“百姓热线”直播节目,向广大听众宣传《社区矫正法》,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作用,努力形成活泼生动的宣传声势。

       五是专项督察“有保障”。开展全市假释等三类社区矫正对象专项清查活动。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全市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专项清查督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清查工作落到实处。部署各地成立专项清查活动专班,确保清查活动取得实效,督察组将对清查活动中存在的不认真、走过场等责令整改。将联合检察院等部门对该项清查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并要求各地在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主动对接法、检、公等部门,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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